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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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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解除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三、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上非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龄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年支付。楼主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看被公司辞退是属于哪一种方式,如果是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是非过错性解除是可以要求支付待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要求:失业金只有在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被单位辞退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领取。当然所有前提必须是失业保险连续不中断(到申请之前)交满1年才可以领取。楼主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看有没有失业保险金领取,这个可以让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所以我们阅读了本篇文章之后,也就能够了解了1994年我们国家的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过去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就能够让我们能够更加明白,现今的法律是有多么的完善,关于1994年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说法我们就为您介绍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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