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土地使用权依法获得之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证明该权利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土地使用证上应该表明权利人的姓名,如果要改名字或者是增加名字的,应该携带身份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
  
  
  一、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一些涉及到土地方面的内容的程序办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到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涉及到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则是在房产部门办理,不同的类型,到相对应的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一个很重要的证书,可以质押抵押,一定要详细了解。
  
  
  
  


·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在农村,村委会是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权力的,一般的大事小情都是村委会出面解决。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时,会要求村民签署一份补偿协议,将补偿款、补偿方式等确定下来,通常村民会授权给村委会办理。那么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


·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进行分配
      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进行分配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心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被征收土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常补偿的,补偿费的分配具有一定的标准,那么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呢?我们来了解下。一、...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年××月××日生, ×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有关个人用地征地协议来说,绝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不太熟悉。因此,写个人征地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签订的过程中,严格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要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协...


·如何规避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风险?
      如何规避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风险? 1、回避风险 要求企业在经营决策时,尽是回避有风险或风险大的业务,选择无风险和风险小的业务,达到回避经营管理风险的目的。 2、转移风险 是将经营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风险全部地或部分地转移出去。一般来说,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将可能发生风险的经...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立案管理的,应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如果是诉讼管辖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离婚起诉可以在原告户籍地吗
      离婚起诉可以在原告户籍地吗?离婚起诉一般不可以在原告户籍地,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


·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流转
      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流转土地一直是人们心中热议的话题,虽说中国的土地国有制使得我们无法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土地,但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大部分人所追求的。不过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许多的四荒土地,这些土地和一般的土地使用权有所不同,所以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进行流...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


·关于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建小区吗
      关于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建小区吗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建小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