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可以的特殊情况
  
  1、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2、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抚养小孩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非对方同意你不必支付抚养费,由他独人抚养。建议你们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当然这个抚养费用的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他方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会由于父母离异而受到损害。
  
  2、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但除此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子女的医疗费、零用钱等等。
  
  3、离婚双方确定抚养费的方法有两种,即协议和判决。协议的内容是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以及付给抚养费的方式。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
  
  (2)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又要便于在离婚后执行。
  
  (3)抚养费的期限,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
  
  (4)抚养费虽然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责任是相同的。但不应理解为绝对相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责任大小。
  
  各地法院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裁定一般是根据当地一般民众抚养子女的平均费用为标准,结合离婚男女双方的的经济条件来计算抚养子女费用,然后由双方平均负担,如果子女由一方抚养,则法院会根据抚养一方的经济条件增加不抚养一方的抚养费,不抚养一方最多不会超过总抚养费的75%。 另外如果离婚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法院一般不会将子女判给没有经济来源的一方,有一个是例外就是离婚是因为有经济来源的一方明显错误(如婚外恋)导致离婚,则有经济来源一方不仅要付子女的抚养费,还必须付没有经济来源一方抚养费。
  
  现在很多时候有的女方会以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经济状态比男方差不支付相关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是你的义务,在没有做到赡养子女的义务的时候,而要将抚养费用支出一部分,甚至是全部支付,这是对子女的一种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
      现如今离婚率越累越高,伴随着离婚当中的纠纷事件也越来越多,离婚中有许多法律知识需要我们懂的,财产分割问题是离婚法律中比较重要的一方面,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怎么办?以及财产怎么分割?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的措施 1、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还有一些列事情的处理,那么,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的就是自己是否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只要自己在法律规范下进行处理,就会获得很好的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


·前夫不愿意出抚养费怎么办?
      前夫不愿意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


·奸淫未成年少女要怎样定罪
      奸淫未成年少女定罪如下:如果奸淫的未成年少女不满十四周岁,那么就成立奸淫幼女罪,已满十四周岁,就触犯强奸罪。奸淫幼女的行为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论该幼女是否同意,即不以“违背其意志”为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要求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现在,奸淫幼女...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


·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何种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何种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我国,从立法机关颁行的法律法规的分类来看,婚姻家庭法属于民事类别;从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属...


·中国新婚姻法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婚姻观念和民法典。不同的时代也有着不同的婚姻规定。最早我们古代是女孩十五岁及笄就可以成亲生子了。而在我国现代,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我们一直提倡晚生晚育优生优育。那么,中国民法典2017年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男女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