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国家赔偿质证程序
  
  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
  
  一、国家赔偿案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
  
  质证开始前,由书记员查明质证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质证纪律。质证开始时,由主持质证的审判员核对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质证权利义务以及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质证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复议机关进行说明;
  
  2、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
  
  3、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出示证据,发表意见;
  
  4、询问参加质证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5、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质询和辩论;
  
  6、审判员宣布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认识一致的事实和证据;
  
  7、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最后陈述意见。
  
  二、哪些情形需要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质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
  
  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
  
  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
  
  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根据整理的国家赔偿程序的详细资料中,可以知道质证程序是要赔偿委员会在三天前就需要通知赔偿申请人和赔偿义务的机关,以及一些质证的参与人,在特殊情况的时候还需要一些赔偿义务机关或者相关人员接受现场的询问。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离婚协议明确,毕竟自由约定效力高于法律;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解决。法院判决都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


·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一方是需要支付给另外一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的方法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的方式。但是,如果是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一些方法来教您进行处理。 一、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


·国家有个人所得税退税吗?
      国家有个人所得税退税吗?国家是有个人所得税退税的;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2、所需材料:(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离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再婚是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那么,离婚财产合同的原则有哪些,对于这些原则一方面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的,另一方面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进行一定程度结合,不过,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
       为了保护在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在法定情况下,过错方需要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赔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怎么支付抚养费
      怎么支付抚养费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