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房屋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就可以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二、关于他项权证方面有哪些规定?1、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不同于认股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2、一般房产购买,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3、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4、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三、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少钱?他项权利证不是根据平米数收取的 ,商业收550元, 住宅是80元。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目前常见的他项权证是包括土地和房屋这两种,如果是办理土地的他项权证的话,自然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房屋的他项权证就是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也是比较简单的,而且,房管局收取的工本费用,这是需要办理房产抵押的当事人自己交纳的,到时候注销他项权证也是在房管局完成。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一)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房产继承并不是必须公证,这是由于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


·因政策原因无法贷款购房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因政策原因无法贷款购房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 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 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 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


·房产无遗嘱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无遗嘱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无遗嘱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如何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当首先...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想解除租房协议。那么,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质量往往是我们第一考虑的问题,因此国家为了保障这一关乎一家人安全问题出台了房屋质量保修条例。当我们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时,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问题,我们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
      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房产作为婚姻关系中一大重要的资产要素,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房产如何分配便成为一大难题。众所周知,婚前买房房产归一方独有,婚后买房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婚前或婚后买的房,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配呢?下...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多要点,导致继承瑕疵或者是产生各种纠纷,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继承法,以及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


·一、找房子租房应注意什么?
      一、找房子租房应注意什么?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 房东最好一般不...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