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起诉:
  
  二 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 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 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二、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
  
  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
  
  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综上所述,不管是到法院申诉什么都是需要按照流程来,先要起诉当事人,然后由法院受理,经过法院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则立案,并将起诉状等相关资料副本给被告进行后面的一系列流程,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不予立案。
  
  


·已清偿后的企业债务证明如何进行?
      已清偿后的企业债务证明如何进行?企业的经营发展难免会遇到资金的问题,在资金周转不过来时,企业往往会像银行借款或者和合作伙伴间产生债务关系。那么企业的债务怎么清偿?已清偿后的企业债务证明又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


·夫妻共同的债务是什么意思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根据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以下三点在审理中,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在很多贷款中,其实当事人之间都会具体约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由此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贷款的利息,这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是最常见的。那此时该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


·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借款确认书,并不会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质押贷款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中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71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作了明确规定。参考该条精神,可以认为: ⑴股东向作为债...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债务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还债,除非债务人没有遗产,债务人去世后,后果只能债权人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 高利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高利贷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存在的信贷形式之一,在民间金融活动中一直充当着非常活跃的角色。但是现在的高利贷却不是全部被法律所认可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而要是在这方面发生了纠纷的话,此时高利贷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高利贷的借条...


·别人欠钱几百块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几百块不还怎么办?应当及时沟通并要求还款,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处理,并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决。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支出和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对于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大多数人都较为了解甚至有过经历,但对于婚后债务问题了解的人相对较少,那么,新婚姻法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