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公司没有提前法定的天数就直接辞了员工,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要给员工一些补偿作为未通知的代价。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扩展资料: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综上,公司的员工在正常上班的时候被辞退必然会提前收到告知,这样员工就有时间准备下一份的工作或者和单位协商关于补偿的事情,如果单位突然辞退员工肯定会让员工措手不及,从而不能马上有新的工作和薪酬来维持日常的生活和开支。
  
  
  


·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而导致自己收到伤害,或是身体上的工伤,或是其他心里方面的伤害。在我国,劳动者在工作时,出现了意外等突发情况,导致自身收到伤害,是需要相关政策去把握工伤轻重以及事故大小标准的。那么,我们今天主要是想和您谈论上海工伤鉴定标准,欢迎阅读! ...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准备好相应的认定材料外,同时也要搞清楚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那么才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认定结果。究竟现实中该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1、 职工所在...


·我签了劳动合同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我签了劳动合同算不算应届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某年度应届毕业生就...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都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那么此时该如何来解决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呢?如果争议处理不好,势必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答案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仲裁委撤销后,劳动者要...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受理举报后如何处理? 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开发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会批准其开始建造某工程项目,由于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的经济发展,有些工程项目的质量更是与人们的生命挂钩,故而,企业和政府都对工程项目有较高的要求。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可以举报,烟台工...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 一、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惩罚性违约金则除了弥补损失外,还有额外的赔偿以作为...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单位工程只有所属分项工程全部合格才能评定为合格,也就是仅一个分项合格是不能评为合格同理有一个分项不合格也不能评定为合格。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如何评定的。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员工 现在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员工被辞退就要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一定的赔偿标准,当员工被辞退时很多人不知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甚至有人不知道会对员工有所赔偿,下面针对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一、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


·怎么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怎么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主张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对劳动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下凭证可以作为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保的记录;2、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工招...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