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我国法律允许进行房子转租,但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过这个转租合同的效力怎样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了。那究竟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未征得原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的房屋租赁,承租人擅自转租所订立的转租合同的效力主要有三种观点:
   1、无效。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既然承租人进行转租的行为未经出租人同意其性质显然属非法转租,则转租合同当然无效。
   2、效力待定。合同法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行为属效力待定行为。承租人擅自将占有、使用权转让他人,实际是非法处分他人财产所有权权能的行为亦属无权处分,是效力待定行为。关于无权处分的处理,如果出租人事后追认,则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追认,则转租合同应当解除。
   3、有效。租赁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有效成立。出租人无权要求解除转租合同。因为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无权直接要求解除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该条款仅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合同的解除权。
  总之,如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如对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原则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则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双方合意的达成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但该合同的履行问题上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出租人可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其解除合同的效力直接导致转租合同终止。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无直接的合同关系,次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应该向承租人提出违约请求。但是,如果次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应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
  所谓房屋转租是指在事先存在一个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承租人把承租的房屋再次租赁给给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非法转租发生以下法律效果: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承租人转租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义务。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关系。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进行房屋转租的,签订的转租合同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效力待定等情况的。因此,当事人千万不要以为,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此时合同不能如期生效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也是得不到保证的。上文就是对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的介绍,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但是如果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发票丢了,我们应该怎么办,相信您都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如果房屋租赁发票弄丢了,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房屋租赁发票弄丢了的问题以及房屋租赁发票的其他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发票 房屋租赁发...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


·买房子首付按揭流程
      买房子首付按揭流程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 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


·租房合同20年可以毁约吗
      租房合同20年可以毁约吗?签了20年的租房合同是不可以无故毁约的,毁约的责任包括:(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1)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关领导:我们是 的业主,我们于 年 月份购买了该楼盘 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1、2、3、4、(反映问题,例如,当时反映到开发商处,他们说没有质量问题,我们这些业主担心房屋质量危及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寻...


·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最新版
      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最新版   社会在进步,城市化进程在加快,每一样东西都是有一个保质期的,房子也不例外,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子征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整理了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欢迎您阅读了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是无偿的吗
      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是无偿的吗 一、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是无偿的吗? 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不是无偿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


·二手房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中介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