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对公司的设立存有疑问,比如有人想合伙开公司,但是这些人往往会疑惑是不是需要设立董事会,因为在很多有限责任公司是会设董事的。那么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开公司不需要成立董事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不同,不需要制定章程,只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如果比照着看,合伙协议可以看作是章程,有类似章程的作用和地位。合伙企业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董事,没有股东会;也没有严格意义的合伙人会议,不过,有关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都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如果协议中约定是开会决定,那可以认为是合伙人会议就是权力机构。
  
  一、合伙开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开公司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2、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通过对合伙开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和合伙开公事务的执行来看,我们明确知道,对于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这个问题,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是不需要设立董事的,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协议相当于公司的章程了,由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各项事务进行决议,无需再设立董事。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办法有哪些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办法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国《民法典》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


·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是怎么管理的?
      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是怎么管理的?私营企业协会是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社会团体,虽然经过了民政部门的核准登记以及接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但是对于该类协会的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的管理政策,位您整理了相关的...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有用吗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偷税纳税的行为还是很常见的。对于未从事金融行业的人,或者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还有来说来说是不知道什么是逃税漏税罪的,偷税漏税罪怎么判?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有用吗?有用,首先,认定公司存在逃税行为...


·注册资本和公司估值的关系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公司估值的关系是什么?公司估值时一般会先查看注册资本,在生活中,注册资本的存在是会影响公司的估值的。如果你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你要付有限责任的限额。假如注册个小公司,3万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在一切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公司只需要在这三万内负责而已。假如你公...


·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
      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般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是指独资企业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由于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23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