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一、合同撤销权的含义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二、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以及特征
   1、 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
  就如财产所有权依法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一样,债权的权能包括请求权,受偿权和债权保全请求权,债权保全请求权包含撤销权和代位权,债权保全制度是对债的担保制度和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补充,是对合同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作为债权固有的法定权能,撤销权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不随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而变,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债权人始终享有此种基于债权存在而产生的撤销权。
   2、 撤销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债权,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况下所行使的权利,效力及于原债权债务关系主体之外的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这是撤销权中行使主体的一项固有权能。从表面上看这种及于第三人的权利已不是民法典律关系,而是由原债权债务关系延伸的一种新的法律关系,但债权人的撤销权并不是对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也不是经债权人同意的权利变更,不是纯粹的形成权,而是一种以行使对债权人权利的管理权的一项请求权。
   3、 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
  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的情况下,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的权利,因此撤销权是债权人的一项实体权利,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行为的这项权利是对债权的有效保全,尽管此种请求权要以诉讼程序来实现,那只是诉讼作为请求权这一实体权利的程序保障而己。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合同撤销权是对可撤销合同才生效的权利,而且是在可撤销合同中有无法使合同生效的条款时才能使用的,上述内容中我们也介绍了合同撤销权的性质和特点,在行使合同撤销权时合同撤销权人你改改按照《民法典》中规定的条款内容进行使用,上文中介绍了合同撤销权中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仅供您参考。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可以,《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


·法律中的合作合同书怎么写
      法律中的合作合同书怎么写 法律中的合作合同书怎么写 合作合同是在普通合同基础上书写的合同。因此,合作合同的内容应当参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内容来写。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合作范围 第二条:...


·保险合同送达回执没签合同生效吗
      保险合同送达回执没签合同生效吗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


·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劳动合同里面都是具体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的时候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在提前终止合同的时候,单位也要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此时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那些?
      现代物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一切交易活动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来进行的,由其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前期物业合同还涉及了业主第三方,由于业主是后期加入的第三者,也是合同的直接利益关系者,如若发生冲突,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那些...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最高赔偿标准可以赔多少个月?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最高赔偿标准可以赔多少个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


·双方怎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双方怎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首先约定的事项要合法,其次签订的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后,签字生效。只有这样的协议书才算法律保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


·合同诈骗退赔能缓刑吗?
      合同诈骗退赔能缓刑吗? 一、合同诈骗退赔能缓刑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额退赔的,如果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1、货物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它包括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承运人是指提供运输服务的当事人,包括运输企业与个人。凡是取得运输服务资格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货物运输生产活动,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托运人是指提...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法所定,但该权更强调自身的经济价值属性,即行政属性是形式体现,而财产权利的属性才是其本质。显然,其并不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准物权范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