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兴起,而开办企业是需要土地来建设厂房以及办公室的,这就会涉及到征地,而对于企业征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很清楚,只是略微的知道一点皮毛。今天,我们就将详细的为您说一下关于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以及企业征地的其他相关内容。
  
  一、《土地管理法》中关于企业征地的相关内容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述的关于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根据上面的内容分,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征地的手续相当繁杂,而且当涉及到企业整的地是农用地的时候,是需要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的,而且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因此,当我们在申办企业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还是要首先好好的解读一下关于企业征地的相关法律。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一、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个人,也就是家庭成员个人并没有承包经营权;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也不是农村土地...


·蒙华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段
      蒙华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段 社会不停的发展,交通也在变得越加便利。有时候修建的铁路,公路等会通过别人房主或者田园等地。不得不进行征地拆除,对于这类情况,国家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下面我们就蒙华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段做一...


·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工程的建设也是要有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这种专门用于建设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对于开发商的意义事关重大,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类证件的保存都是非常的注重的,可这并不能绝对的排除丢失的这种意外。对于建设性质的土地使用证丢失,人们可能还不知道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一、在我...


·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提是该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新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土地共有六类:  一类土地:敖阳街...


·土地使用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民事主体,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并不享有所有权,故而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使用土地的年限期间,国家机关若有需要,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原则的规定,将土地进行征收的,但是在征收之后,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土地使用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5...


·不服征地决定怎么办?
      不服征地决定怎么办? 1、行政复议程序前置 对征地行为不服,复议前置是程序的需要,这是征地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救济渠道不同的地方。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物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会怎样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会怎样 一、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


·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征地补偿标准需要按照土地的类型、土地的年产量以及被征用土地在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定。那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我国关于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我国关于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征收单位在征收属于民事主体的土地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将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公布,但是根据相关信息的显示,在征收土地之后,不少单位并没有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被征地者相应的补偿金,此时会引发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呢? 一、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