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疗纠纷律师教你该注意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安徽医疗纠纷律师教你该注意什么? 一、聘请能够调用医学资源的律师
医疗官司确实难打,一是专业性强,二是耗时、耗精力,而且在您的印象中,患方是输多胜少。其实,从专业的角度看,有相当比例的医疗官司患方之所以败诉,很大的原因就是没有找到准确的切入点。 客观地说,医院每天面对的就是患者,而患者与医院打交道只是偶尔,发生医患纠纷的更是少数,多数人都是第一次碰上,这里面就存在一个经验问题,因此要尽量选择一个能够根据需要准确调用医学资源的律师参与诉讼。能够请到医疗专家出庭为患方作证往往会起到显著的作用。
二、找准切入点抓大放小
许多参与了诉讼的患方都有这样的体会,尤其是那些通过“博览群书”,自认为掌握了一定医学知识的患者家属。在法庭上,他可能会与院方就一个具体问题争得不亦乐乎,可到头来的判决却与自己的想象相去甚远,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准确的切入点,只在自己认为很重要的地方与对方纠缠,其实那个问题从整个治疗过程来看,也许仅是个枝端末节的小问题,或者是根本起不到关键性作用的问题。 说起来,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门诊开始,要经过入院、手术、术后恢复等很长的过程,中间涉及许多环节。因此,选准切入点非常关键。
三、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侧重点
还有一个诉讼技巧非常重要,就是面对不同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态度与策略。 面对法官,不要就专业的医疗学术问题与法官辩论。要如实陈述事实,可以包括自己的一些感受,但用词一定要注意;面对鉴定专家,不要就医疗服务态度问题进行纠缠,患方只讲明单纯的事实即可,最好避免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对医院和医生加以评论。
四、律师接受医患双方当事人咨询的一般原则:
(一) 悉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争议焦点问题应制作记录,
(二)科学客观分析案件事实,不偏听偏信,不随意解答医学疑难问题,不盲目定性,不夸大其词,不过分炫耀,避免误导,
(三)对于律师暂不具备参与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处理,
(四)充分评估案件的处理结果和风险,并实事求是告知咨询人,
(五) 息纷止争,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用符合医学和法律的观点,争取理性解决纠纷问题。
五、 在案件受理前
律师以面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时,可先了解案情概要并告知当事人备齐书面材料,告知咨询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律师在解答咨询时应当首先了解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律师可以从以下方面选择了解:
(一)对患方的了解~可结合患方提供的病历资料:
(二)患者到医疗机构诊疗时的疾病状况,
(三)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情况, 是否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或进行相关手术治疗、患者目前的诊疗情况,包括伤残或死亡情况, 是否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是否存在多家医疗机构诊疗的情况,
(四)病历复印或封存情况、与纠纷有关的现场实物的保存情况, 如果患者已经死亡,患方对死因是否持有异议, 是否对医疗行为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是否向医疗机构或寻求其他途径正在处理的情况、发生医疗纠纷的时间等相关信息。
(五)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信息的深入了解
六、律师接待咨询时应当填写《律师接待咨询记录表》
以便为委托人提供后续法律服务时保持对基本案情的了解并方便当事人查询。
通过以上安徽医疗纠纷律师的支招,我们大概可以明白:打关于医疗纠纷的案子最好聘请一些拥有与医疗知识相关技能的律师,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诉讼,面对不同的角色应使用不同的诉讼技巧。律师应该提前了解患者的病情以及病历以及他们的诉讼请求,当然律师还得了解被告的各种相关情况。了解的事实情况越多越真实更有利于提高诉讼的胜算。同时,希望政府能够把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落到实处,医疗纠纷减少,百姓的生活才会越过越好。
·一、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一、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需要缴纳的,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
·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该做什么?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
在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进行技术方面的鉴定,此时就有可能要书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而在具体书写这个陈述材料的的时候,也会有具体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中的重要部分
...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
·个人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疗事故罪是如何认定的?
医疗事故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十等,并区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但并不是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多为医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少数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依据,极少数满足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