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一、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符合下列第项规定的转让条件:
  
  (1)系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利用。
  
  (2)系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业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或原租赁合同规定,甲方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正文
  
  第三条 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合同复印件(可以约定进行公证);
  
  (2)甲方提供的转让地块界址图和约定地块地理位置图;
  
  (3)甲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条件说明;
  
  (5)乙方提供的项目建设安排及进度表。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地块的使用权,作为乙方的用地。地块面积共计平方米,其地块形状和位置详见地块位置图和界址图。
  
  第五条 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用地。
  
  第六条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地块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给乙方的权属证明标明的使用年限为准。
  
  第七条 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依照政府规定就其在该地块使用方面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第八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单价元/平方米,总额为元。
  
  第九条 前条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算以土地交接时土地部门勘察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价格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条 合同签字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元;待土地验收交接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剩余的%,计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共计元。
  
  第十一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块的通一平。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土地验收交接时间不迟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
  
  第十三条 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就土地进行验收交接,双方在《土地交接单》上签字盖章以示土地交接完毕。甲方具体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等手续,乙方予以配合,并负担相关手续费、税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第三人不拥有该地块的抵押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
  
  第十五条 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将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连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不得与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十六条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效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七条 该地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届满日前,乙方要继续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续期。申请续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不续期的,乙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将该地块完整交还给国家,该地块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条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对该地块的使用和处置,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条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量按照本合同地块总价的万分之计。
  
  第二十二条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履约地具有专业权威的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三条 违约事实发生后,违约方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和赔偿金的,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四条 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偿付。
  
  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滞纳金。
  
  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相想必您都已经有了了解,在进行土地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有关的协议,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的模板进行一定得修改,然后进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是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直接的证据,因此一旦发生纠纷的时候就可以根据上述的协议进行维权。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青岛市农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或公共设施建设时,往往出现土地征用情况。这种情况下,土地被征收的人员享有土地补偿。国家对土地征收补偿在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公民的利益不受损害。那么,青岛市农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但是有些情况经常侵害到租房者的切身利益,比如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房租上调等等。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房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 ?1、第一市县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向被征地农民公开的信息如下: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


·征地补偿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留用地是依照现行征收土地政策规定,在实施征收土地时,按一定比例划回给集体作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回拨地只是叫法不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


·什么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什么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原来城市规划落后的原因,导致现在在城市的发展种不得不面临着拆迁征地等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政府的规定,作出符合本地的拆迁征地工作的标准文件,并向社会各界公布。那么,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准备了...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


·重庆万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万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征地,您可能都有所了解,有的家庭所在的地区可能需要征收,这个时候您除了有对家的不舍,还有就是征地补偿的问题,重庆万州同样也遇到了征地的问题,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重庆万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让征地补偿有了合理合法的依据,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


·扬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扬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2023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会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提供“全国通”服务,保单在手走到任何一个保险服务网点都可以享受通保通赔;或者支持保单迁移服务,只需办理相关迁移手续就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