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条规定: 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如果转让人为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正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20%进行缴纳,但如果该股权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则个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相对于国企而言,民营企业发展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个和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原因有关。民营企业只有资金链完好,才能获得健康持久的发展。那么,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如何解...


·小股东可以反对解散公司吗
      可以,但是出现解散的事由,是无法阻止的,想提还是可以的。根据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有五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人民法院法予以...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为了能够使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法条更加全面规范,解决公司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纠纷,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整理出一条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公司法当中的法条是非常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人财产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尽管法人的说法上面有一个人字,但是这不是普通的自然人,而是一种组织,像公司、政府就是最常见的法人。公司作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包括注册资本、投资者的投资等。法人财产权是公司重要的民事权利。那么,公司法人财产权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体现在...


·签合同时分公司告知总公司吗?
      签合同时分公司告知总公司吗? 一、签合同时分公司告知总公司吗? 签合同时分公司并不是一定需要告知总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的内容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的内容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xxx置业有限公司已从合肥市土地局通过摘牌方式取得樊洼路以北,潜山路以西宗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其中,原软木厂土地____________________平...


·法律规定公司增资要多少钱?
      法律规定公司增资要多少钱?第一、先到工商局变更注册资本,需要增多少就变更成多少。工商局的程序一般都是,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后预约交件-取出新执照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既可。如果不想马上入资办理到这一步即可。如果有需要进行验资参考第二步。第二、办理完工商变更之后,按投资人增资的出资比例...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一)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