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
  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特权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实现自己正当的利益目标等。公司人格否认并非立法预设而是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事后规制手段,主要运用于司法判例中,法院运用公权力,对失衡的公司利益关系进行事后的强制调整。通过追究公司人格滥用者的法律责任,对因公司人格滥用而无法在传统的公司法人制度框架内获得合法权益者给予法律救济,使运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通过判例规则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既可以制裁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从事诈欺、过渡控制、巧取豪夺等不法行为牟取私利,又可以使因此而受到损害的债权人获得补偿。
   二、公司人格否认是具有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等,根据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行为的违法性,公司人格否认所涉及的民事责任应当是一种侵权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是基于公司股东的侵权行为,根据滥用公司人格并导致损害债权人利益,从而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允许债权人向公司股东直接追索责任。公司独立人格否认的结果,是将公司责任追及到股东,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否认公司人格在于使因公司独立人格滥用而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符合具有补偿性质的民事责任的特征。因此,公司人格否认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为具有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
   三、公司人格否认适用于特定案件
  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补充。公司人格否认不同于法人被解散或者被撤销,法人被解散或者被撤销是法人资格的绝对消灭,而公司独立人格否认则是在消除滥用法人行为后又恢复其法人功能,公司独立人格依然为法律所承认。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件、特定的法律关系和特定的当事人。公司人格否认只是解决特定的法律关系中的个案,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而不是普遍原则。公司人格否认原则在承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在特定法律关系中个别、相对、暂时地否认,而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认公司法人资格,使公司背后的控制股东直接承担公司的责任。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的效力不涉及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不影响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
   四、公司人格否认适用于特定事由
  公司独立人格否认是针对特定事由而适用的司法原则,特定事由并不是泛指所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正义原则的行为,而是具体指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规避法律义务、逃避合同义务、欺诈第三人、虚假出资滥设公司、公司与股东混同、母公司对子公司过度操纵,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作为其实现非法目的的工具,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当上述特定事由出现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直接要求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公司人格否认是由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的结果是将公司的责任追及到股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股东都得承受这一法律后果,只有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股东才是承担这一法律后果的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股东是在公司占有支配地位、能够控制公司重大事务的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当事人,只能是公司法律关系中的具有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股东并不一定必须持有公司多数股份。
  对于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只适用于极少数的特定法律关系案件中,它并不具有普遍性,同时公司人格否定具有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公司人格否定是由相关的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公司滥用人格的行为,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损害,所以我国实施了公司人格否定的制度,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的,这样的合同只能对内,作为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可以签订合同。双方草拟好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然后加盖各种的公章。分公司和子公司存在不少差异,在设立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不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一、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并不需要实缴,新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个制度相对于实缴制而言,减轻了出资人或者股东的出资压力,因为以前必须是全额缴清,没有时间上的延伸,而现在则有时间延伸,不必一下...


·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
      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可以的,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在成立发展有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成立分公司,若是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定了总公司有权替其签署合同,那么在分公司注册成功之后,总公司才能代替分公司去签署合同,也即正常情形下,总公司是能代替分公司的。根据《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规定是什么?报批《项目申请报告》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被确立为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外投资者在向政府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之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对...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期望)。那么律...


·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增长,很多新的公司也在不断的产生,新公司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而新公司的注册需要最低注册资本以及股东的出资期限,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 在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竞争颇为激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兼并斗争和合伙结盟也成为了社会经济的一种发展趋势。而这种发展趋势有着不稳定性,容易给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为此我国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合伙企业法,以此来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那么,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具体...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


·外资企业设立必须有几个股东
      外资企业设立必须有几个股东不强制股东的数量。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高于普通有限公司,并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


·公司法出资要求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出资要求规定主要是什么其实,现如今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有些时候会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来适应时代的需求。在有些情况下或者刚开始创立公司的时候,都需要有一些出资人来对公司进行投资。为了确保各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维护,在我国公司法当中,对于出资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