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
  
  农村土地问题既涉及国家大政方针,又关系农民生计,土地一般为国有、集体所有,是不允许进行买卖出让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农村家庭的下一代已不再务农,那其土地是否就此丧失了作用?当然不是,农村土地可以流转。我们就借着本文,为农民朋友们提供一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户主姓名)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转包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__年 __月__日至__ 年__ 月 __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鱼池 亩、 山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12 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X 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 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 __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__ 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乙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鉴证方: (签章)     鉴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上文提供了一份较为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供广大农民朋友参考。简而言之,农村土地流转就是将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将农民手中限制的土地交由他人打理经营、产生更好的价值,这对于个人及国家都是有利的,但需要在事前进行妥善约定、规定权责,签订规范的合同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值得您重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伴随着父母亲的死亡,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随之而来。不少人会选择翻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与普通的住房是不同的,一个疑惑就产生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呢?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1,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征地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征地的过程却让不少老百姓感觉到比较的无奈。因为不少人对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很清楚,而且还存在有各地不一样的标准,那么2017年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当前...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


·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后往往都会去异地打工,如果在打工过程中感情破裂,彼此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的时候,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对于协议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宜州市市区规划区内(原庆远镇辖区、现庆远镇龙村、宜畔村、东屏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31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29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740元/...


·2023年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
      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我国的土地归集体和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并且,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因为其对于使用者而言是一项资产。那么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接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属...


·农村土地征收中所谓的“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征收中所谓的“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一书四方案”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县人民...


·购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购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的一次性补偿。2、土地使用权划拨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意思?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


·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一、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异地临时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