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区别?土地对于农民老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土地可以生产粮食,还可以让农民有归属感。一般房屋被拆迁之后,农民就会被安排住在安置房。所以。在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的同时,政府正在努力的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一想到安置房,就会想到商品房,安置房与商品房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那么,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区别?我们马上为您总结。
  一、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桐城这个城市有很多农村,这些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由政府管理,统一安排给被房屋拆迁的农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很大,比如偷工减料质量无法得到保证,交易时间有限,是否是完全产权等等。不仅是商品房,安置房与二手房的差别也很大,比如房屋的配套设施齐全,地理位置较好,出行便利等等。
  
  
  


·房屋买卖的附加协议应该怎样写
      房屋买卖的附加协议应该怎样写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都有什么证件?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都有什么证件? 购买产权房都会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合法的配偶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在当今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提升以及政府购房政策的不断调整,刺
      在当今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提升以及政府购房政策的不断调整,刺激着各行各业人士的购房消费欲望,房屋买卖似乎成为了中国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人都会讨论的话题,因此房屋买卖纠纷就不约而同的在爆发出现。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讲一讲如果买房没有合同怎么办。 1、不同阶段的补救措施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在现在,租房是很多人目前的一种住房的解决办法,当租房时,房屋租凭合同是必须要签署的,签署以后双方是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的租凭,履行相关条约,但是也会有些租方想单方解除房屋租凭合同,那么对于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单方解除房屋租...


·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的用于支付部分购房款的贷款,也称售房人为个人的住房贷款。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父母双亡,其房产由子女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进行处理。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房屋的产权人是父母,当老人去世后,如果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则只能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程序来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关于父母去世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依次排列顺序继承。父母其中一方的配偶、其子女、...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房产的新规定。一、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国内许多城镇,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