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的职工。那么,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之间是否真的成立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直销人员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直销企业
  我们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营销人员与单位之间具有从属、管理关系,属于劳动关系。
  第一,企业有固定的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管理,推销人员需要遵守企业对其劳动纪律的要求。
  第二,推销人员接受企业的培训,在工作方法上接受用人单位的指示。
  第三,营销人员在有底薪的前提下按营销业绩提取报酬。实践中绝大多数以代理合同为名或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推销坐吃山空与企业之间都应当属于事实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与直销人员类似的还有保险行业经纪人,通常也不被认定为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除非他们之间存在特别的合同约定。
  目前我国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只是保险经纪人,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中介”。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提成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在保险推销行业,行业规则强硬于法律条文。中国现有的保险推销员,绝大部分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无权享受公司的福利和津贴,也没有社会保险。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取得直销员证,才可以从事直销活动,直销员的合法推销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二、直销企业于直销人员的关系
  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立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需满足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的关系显然符合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的关系显然符合(1)和(3)的标准,但直销人员不受直销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也不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直销人员与直销企业之间只有特别法约束下的民事关系。直销人员如何推销、如何招揽客户,只要不违法,都是完全独立自主进行的。所以,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直销人员与直销企业之间只是推销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直销员应该是法律特许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人员,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并不是受直销单位支配的、有从属关系的劳动者。直销人员上岗资格证,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别资格授权,是从事直销民事活动的一个前提需要,是特别法规定由直销企业授予的,不能以此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上的直销有特定的含义,直销企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获许进行直销行为,未经过批准的直销企业不得聘用直销人员,现在许多企业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与本该签订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签订直销人员聘用合同,这种名为直销人员实为营销人员的聘用合同,实际是劳动合同。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一、工地罚款单目的和格式要点 工地罚款单,工地罚款单是工地方面对于在工地中工作的民工的一个有效的约束手段,为了让员工能够遵守工地的规范,避免因为不规范施工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通过罚款的手段来约束工人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工地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名...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模板是什么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都会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于某种原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解除一般都是通过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来实现的,但是好多人根本不了解协议的内容,对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模板也没什么具体的概念,为了帮助您顺利的写好协议,我们将在下文以模板的形式告诉您该怎么...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应当解除未到期合同再重新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取得职工同意单位无权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保持原先的合同条件,职工可以离职并且要求支付补偿,并且社保属于强制性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用人单位与劳动...


·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结果?
      当工友在在工作中受伤时都属于工伤,需要先做工伤伤残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的结果,公司会根据法规进行一定的赔偿。我们要了解工伤鉴定的一些法律概念时间以及一些流程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那么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结果?我们接下来一起看看。 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


·工伤鉴定下来了找谁要钱?
      职工在工厂干活的时候,如果不小心受伤,则应该首先做个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话,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会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结果。这个时候,受伤的职工就可以主张赔偿了。那么,工伤鉴定下来了找谁要钱?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鉴定下...


·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还必须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发生了工伤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情,因为发生工伤不仅身体上痛苦,而且还需要向用人单位索赔,在索赔之前还需要进行鉴定,那么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划分的?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的对策有哪些?
      1. 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施工是为了完成项目工程,为了达到最终建筑的关键时刻,要提高施工的质量,就应该牢牢抓住工程阶段的质量的控制,而这个控制很广也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他的影响要素很多,包括设计开始。材料,机器。地势,天气等等。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所以我们才更要认真的对待工程质量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