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的诉讼地位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的诉讼地位 一、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的诉讼地位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其诉讼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
   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代理哪些案件
  律师民事诉讼代理的内容极其丰富,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不同的分类。在此仅以代理工作所涉及的主要案件类型为标准,将其分为一般民事案件的律师代理和经济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
  广义的民事案件包括经济诉讼案件。经济诉讼案件的相对独立,源于经济法相对独立于民法,但适用的诉讼程序仍为民事诉讼程序。所以,律师代理的一般民事案件是指除了经济诉讼案件以外的民事案件。而经济诉讼案件是指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与公民之间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企业之间的产、供、销合同纠纷案件;基本建设和维修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科研成果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保险、信贷、环保等方面的纠纷案件。
  可见,这两种类型案件律师代理的主要差别是适用不同的实体法。因此,经济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就要注意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律师代理的一些特点。经济诉讼案件涉及工、农、林、牧、副、渔、商、贸、运等各行各业,一般具有明显的专业性,且标的相对较大,牵涉面广,代理律师不仅要知识广博,还应善于处理、协调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关系,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另外,经济诉讼案件的主体一般为法人,而法人有较强的应诉能力,代理律师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协调与当事人的立场,在代理工作中多用协商、调解方法,以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一方面给律师一个合法的代理身份帮助当事人辩护,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确保律师的诉讼行为规范,对律师代理的权利作出约束,防止越权代理。但是,作为律师也要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竭尽全力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都切实的考虑到了实际的征地情况,合肥也根据实际要求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台了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工作有依据,补偿标准有依据,但是具体的标准如何,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


·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一般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代位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但各方当事人仍...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可以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


·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一、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户主去世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其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可以继承使用该承包地。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一般是城镇地区,集体土地一般指的是农村地区,土地的使用一般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是为了更好的对土地进行利用,那么在韩城,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土地使用权土地...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您可能都听说过龙游县,龙游县根据龙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也是在之前老的征地补偿标准上出台的,确保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的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老百姓的利益。龙游县的所有征地工作都要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来,因此您很有必要到本文先了解...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


·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
       我们买房的人都拥有两个证书一个是房子的产权证书还有一个就是土地的使用权证书,二者缺一不可。那么关于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农村在房产证还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实施方面有一定的不足,没有两证应该及时办理,不然就是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是可以拆迁的。 一、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 ...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为了加强对国家国土资源的有效管理,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人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这个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当然对于土地的限制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对此进行规定,下面给您介绍一下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外来企业在农村征地变得越来越频繁,征地补偿纠纷也随之变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给我国的工业化道路带来不小挑战。那么,有人可能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解决您的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