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明合法合理使用土地的一项依据,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使用土地使用权证是要支付一定的金额,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使用土地都会发放的一项证明,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很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这些危害。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的危害
  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一旦房地产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依法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此时房地产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有些开发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地产开发。购房者不注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发现自己购买的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规建筑。此时开发商或是逃之夭夭或是无力赔偿,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3、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许多业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方才想到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此时开发商多已人去楼空。这就给想要交易的房主带来了很大麻烦,也影响到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时,就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但是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动迁单位就无法确认业主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4、容易遭受意外损失土地使用权依据用途可以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福利性项目用地及综合类性质用地等类别。我们通常购买的商品房都是建造在住宅性用地上。但是近些年兴起了一些所谓“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或是商住两用楼,开发商以商住两用或是酒店式管理来吸引购房者,有时却是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因为此类楼盘有些是建设在公共性建设用地上。由于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同,购买此类房地产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损失。诸如,房屋分摊的公共面积较大;交易契税较普通的住宅楼要高;物业管理费用较高;按揭贷款的年限较短等。更为重要的是,此类楼盘通常并不认为是住宅,因此一般不允许落户。所以,购买商品房时,还应关注建设土地用途。在生活中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买卖以及房屋的购买都要有土地使用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的重要性在日常的房屋买卖中重要性尤其突出,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如上所述,这些危害明显存在于现实生活,在生活中也经常发生类似的纠纷,因此一定要注意土地使用权证的重要性,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和拓展,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用途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中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就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不同地区补偿标准...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一般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需要租赁一个活动场地。公司行政部需要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场地租赁合同,将租赁场地用途、租金等信息约定明确。那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官殿办事处、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丹赵路办事处、均州路办事处、大坝办事处、六里坪镇。 补偿标准:耕地:36100元/亩;菜地:43320元/亩;果园:39710元/亩;茶园:39710元/亩;精养鱼池:3...


·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当今社会,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讨论土地的使用证,但是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很少再听到关于地契的相关事项,似乎这是以前比较常听到的。那么,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就是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一、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多占的土地应当退回,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的土地超出范围的,对多占的土地要退回,恢复原状。 相关法律规定...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到期后怎么办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其余人只具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使用权是具有时间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需要着手准备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比如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40年后该商场该怎么处理土地的使用权,是否要再次缴纳土地...


·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一步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⑴无财产争议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肯定是存在差异的。根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在土地所有权的分类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改革的推进下,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都是可以转...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将建设工程合同定义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