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怎么办?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随着人们思想的渐渐开放和追求幸福的思想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夫妻会选择自愿结束不幸福的生活而离婚,而离婚往往伴随着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的乙方根据法律要求承担孩子相应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含了孩子的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是如果未成年人的医疗费超过抚养费,那么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呢?将对此问题作出详细的解答。
  一、当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应该怎么办?
  
  (一)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的法律依据:
  (1)离婚的父母要承担婚生子女(未成年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这是法定的义务。就你所述的情形,孩子生病的医疗费应由父母共同承担。如果离婚时确定的抚养子女的各类费用或支付的费用超过你的承担能力,你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诉请对方给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生活愉快。我国《婚姻法》第2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37条第2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首先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律支持。《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的合理观点
  (1)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看早在1989年,联合国就确立了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此后,各国在立法中均有体现,我国在婚姻法中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也有考虑,而抚养费作为婚姻破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最基本保障,就更应当体现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这一原则。在未成人的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因为一些特殊的问题而产生特别的需要,比如小学、中学时的补课费、艺术特长辅导费,生病产生的较大数额的医疗费用等等,而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费仅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勉强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小病的需要,而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教育、医疗等特别大额的必要花销,仅靠抚养费不足以支付,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必要支出的大额教育、医疗费也应当承担,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使他们在大病需要就医时、选择接受良好教育条件时,享有正常家庭子女同等待遇。(2)从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价也随之大幅上涨,这也使得未成年人生活、教育与医疗上支出的费用不断增长,导致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在感情和经济上的付出会更多一些,而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负有同等的抚养、教育责任,如果对超出抚养费以外支出的大额教育、医疗费用全部不予支持,这样不仅会加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负担,而且也破坏了离婚夫妻抚养责任负担的平衡,更会影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今后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与医疗等方面积极投入的意愿,长此以往更加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综上所述,我们基本可以明确法律对当小孩的医疗费超过抚养费的问题的倾向,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有人文情怀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基准点来做判断。同时相关法律也确认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原因符合相关法律,则未成年人的要求将可通过。以上是对医疗费超过抚养费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你也可以通过的平台来寻求律师帮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医调委鉴定费多少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核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费用为每宗3500元。此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一、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1、死亡原因明确,医患双方没有争议,不需要进行尸检:如果是住院病人,在诊治过程中由于医院过...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


·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在医疗期内,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则符合条件的则也还是允许解除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对单位来讲就太不公平了。而此时符合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往往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情况如...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其实都在说医患关系紧张,这也就证明了医患问题是一直存在的,我们想了解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其实根据相关的说法,最主要的职责就在于在医院的院长、以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来负责医疗投诉、纠纷处置工作。其他职责我们看下文。 一、解决医患有哪...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以及法医鉴定制度是什么
      一、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


·合肥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应该怎么领取
      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办理好工伤鉴定后,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如何领取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医疗过错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


·医保必须缴纳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
      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