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如何判定,怎么认定遗弃罪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对遗弃犯罪进行判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实际的认定。现实生活中,一般的遗弃行为最多也就是违法行为,但此时尚不构成犯罪。因此才有必要对相关行为作出判定,看是否满足遗弃罪的内容,这样才能实际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遗弃罪如何判定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遗弃罪如何判定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 遗弃罪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二、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如何区分?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在对遗弃行为作出判定的时候,除了要看是否符合遗弃罪四个构成要件的内容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此罪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是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话,那么还是会按照一般的遗弃行为进行处理。关于遗弃罪如何判定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


·刑法规定行贿怎么判刑处罚
      一、行贿怎么判刑 目前,根据行为人或单位具体行为的情节不同、对象不同,可以将行贿方面的犯罪分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以及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于不同的罪名,《刑法》中规定的处罚不同。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


·刑诉法司法解释76条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规定,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审理,且在没有掌握证据的前提下是不得进行判决的。且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是受到相关机关的监督的,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是由刑诉法司法解释76条所明确规定的,确定该如何理解该项法规呢? 一、刑诉法...


·刑法规定盗窃罪是行为犯吗?
      行为犯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法律名词,各国法律体系对于行为犯的认定都有着不同的规定。刑法规定盗窃罪是行为犯吗?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盗窃是一种严重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是指对他人财产进行非法占有的情况,对于有些情节比较恶劣的盗窃行为应该依照刑法规定进行严厉惩处。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这方...


·被判行政拘留能赎出来吗?
      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到行政拘留等方面的问题。行政拘留是一个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很多可能是因为您斗殴等因为一时的意气造成的人员受伤等情况。被判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后可以把人带回去,但是要配合调查。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被判行政拘留能赎出来吗?这个是可以的...


·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私藏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处无期徒刑怎么减刑?
      一、无期徒刑怎么减刑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一、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十五种罪行。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如果其中一人犯罪中止、仍应其所构成的罪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犯罪中止的人,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24条第一款 [2] 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


·醉驾没有血检可以定量刑吗?
      醉驾没有血检可以定量刑吗 醉驾没有血液鉴定,无法定罪量刑。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