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现在很多内陆地区也同样开始了经济大开发,而广元市也同样跟随着社会的步伐,在进行经济开发的时候,难免会遇到征地、拆迁的问题,这时候会有不少的朋友问,如果征地的话,那么征地的补偿是什么样子的,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广府发〔2009〕10号)实施以来,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护各类项目依法用地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但城市规划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一些特殊情况和复杂问题尚无明确规定。现对《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暂行)。一、调整农房拆迁安置人员过渡费标准。在广元主城区内(包括各办事处),凡农房出租房屋租金超过600元/套·月(按30㎡/人计,下同),农房拆迁安置人员过渡费由10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农房拆迁安置人员过渡费标准。二、关于被拆迁农房中底层商铺的补贴。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主要用于解决农业人员居住,需拆迁农房中的商业铺面不得以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但城乡结合部农房大多建有底层商铺,只对农房拆迁中租赁手续齐全且在正常经营并具有工商、税务登记的底层商铺按8元-12元/㎡·月的标准(根据地段确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时间与过渡费计算时间一致,房屋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标准给予补偿。住房出租经营的不予补贴。三、关于被拆迁农房中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居住人员的安置。对因婚姻和购买户口等迁进迁出而又在被拆迁房屋中长期居住,但未划拨宅基地的人员,不得享受35㎡/人住房和10㎡/人商业铺面的无偿还房,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统建还房安置方式(二)的规定,以70㎡/人(砖混结构甲等)的被拆迁房屋折算兑换70㎡/人的安置住房,被拆房屋还房内的拆迁面积不予补偿。其配偶、子女属城镇居民,虽在被拆迁房屋中长期居住,但因其生产资料已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不享受安置还房,可根据自愿,按成本价在还建房中购买35㎡/人住房(不得超购),被拆房屋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标准给予补偿。不愿购买的,被拆迁房屋按标准补偿外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四、关于购买宅基地建房和购买农民房屋的补偿。对购买宅基地建房和购买农民房屋并办理了相关建房和产权手续的,按照广府发〔2009〕10号文件第六条第(四)款“房屋补偿在当地同类同级房屋补偿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其它附着物按当地同类同级标准执行”之规定给予货币补偿;对未办理产权手续和建房手续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查处到位后,再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以上情况在房屋被拆迁后无其它住房的,可根据自愿,其家庭成员可按成本价购买不超过35㎡/人住房。购买住房的,原被拆房屋补偿不再享受5%的上浮。五、关于被拆迁房屋基础挖填方补偿。房屋基础范围的挖填方,已体现在房屋补偿标准内,不再另给补偿。对房屋附属的院坝、通道等挖填方,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的“道路”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六、调整迁坟补偿标准。拆迁坟墓严格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标准给予补偿。统一选址集中建新坟地的,包括征地和进场道路建设所需资金,由拆迁业主另行支付,不再从补偿中减半扣除,广府发〔2009〕10号文件执行后,按上述办法实施的予以认可。七、执行时间和政策解释。以上六款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补充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广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只是说在制定标准上,虽然都是根据国家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来制定的,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条件和人民生活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制定出来的标准与其他地区就有了一定的差别。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土地在我国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用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但是城市规模要扩大,只能占用农村土地,也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现在是增加城市用地的一种主要手段。那究竟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分别是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为了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规定有哪些
      加油站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只规...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使之中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每年房价都会上涨,如果我们想在一二线城市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就算把手里及家里算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也也顶多只能付个首付,这是我们往往会选择向银行贷款买房,然后每月按揭还款,那么房子按...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商品房最重要的两个证件,人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查看是否两证齐全。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四至及土地类型是出让还是划拨。那么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私人有划拨土...


·两地分居时间长了就可以离婚吗?
      随着现代社会节奏的不断加快,生活压力、经济压力、金钱压力等诸多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显,伴随着此类社会现象的直接结果则是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开始关注并且发出疑问:两地分居时间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两地分居的婚姻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一、两地分居时间长了就可以离婚吗? 在法律上没有自动离...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


·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现而农村的土地正在逐渐的被政府征地,现代社会中不管任何事,都是要有补偿的,政府征地也不例外,那么,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呢?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当地省政府制定的标准补偿。  《...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您可能都听说过龙游县,龙游县根据龙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也是在之前老的征地补偿标准上出台的,确保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的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老百姓的利益。龙游县的所有征地工作都要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来,因此您很有必要到本文先了解...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哪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哪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


·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我国地形多样,土地广阔,然而,我国的人口基数也非常庞大,因此,人均土地资源就比较稀少。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属于国家的,居民购买住房、土地等只有使用权,到期国家是要收回的。那么,今天我们就以秦皇岛为例,和您一起探讨一下,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主要有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