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做出判决。有时候,当事人对判决并不服,继续争夺子女抚养权。那么法院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下面我们围绕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 ,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法院如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综上所述,双方围绕子女抚养权提出诉讼后,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原则做出判决。即便是法院做出了判决,实际生活中,判决后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大量存在。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二审请求,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二审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终判决,这个结果出来后,双方就不能继续争夺子女抚养权了。
  
  
  


·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关于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回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二)办理迁入手续。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一、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 国家...


·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 离婚协议书之中约定将财产赠予给孩子是可以的,此时建立的是赠与关系。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


·一、夫妻结婚十年财产离婚分割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结婚十年财产离婚分割标准是什么? 1、而一般来说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


·一、离婚的财产和孩子问题应该要怎么分?
      一、离婚的财产和孩子问题应该要怎么分?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判决分割!子女在两周岁以内,女方优先扶养权,超过两周岁,选择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好的一方。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是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当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支持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是指仍然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由于主观原因而失去或...


·离婚后女方出让抚养权孩子户口需要迁出吗?
      离婚后女方出让抚养权孩子户口需要迁出吗?需要迁出,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般情况下本着有利于子女的原...


·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时候会出现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


·分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的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夫妻离婚时候的重头戏,毕竟感情不复存在了,自然也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不然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尤其是在那种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下。那此时分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