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由于企业的发展状态不好,很多一直亏损的企业会选择宣告破产。随之进行破产清算,通过清算后的资产来偿还债务。那么就涉及到了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得问题。破产期间员工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没办法和其他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断缴后又会造成一系列的后果,那么企业会给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么。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可见,法律对破产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是优先保障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与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破产企业,包括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向本企业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按期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除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之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都应当由破产企业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二、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各国破产法都会无一例外地作出规定,且不尽相同,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由法院选任,即由法院待命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权,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认为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居于主导地位,独立行使对破产案件的审判权,不受债权人会议的影响,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不服的,只能向法院提出异议。我国实际上采取这一做法;二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即由债权人选任破产管理人,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认为,破产程序是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负责破产清算的机构应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三是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以债权人会议选任为主,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未能选任出破产管理人的,则由法定机关任命破产管理人。三、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与义务清算组的职权活动是整个破产清算程序的主线,也是破产程序的核心内容,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算组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原则上说,清算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活动,在职责范围外的一切行为都不具有对抗破产债权人、破产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效力。《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意见》对清算组的职责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结合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主要包括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甭理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等。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的问题很好解决。只要是企业还没有和员工结束劳动合同,企业还有可以用来结算的资产。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继续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赔偿金,那么劳动者只能重新寻找单位缴纳社保。
  
  
  


·公司破产的以前的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破产的以前的合同还有效吗有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


·公司法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市场经济主导下的社会瞬息万变,商机与危机祸福相依,一家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乃至无力清偿债务最终宣告破产的情形极其常见,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清算组对破产公司财产债务人员等进行法定的清算事宜。公司法破产清算如何进行,包含哪些内容? (一)...


·清算组出具债权债务的证明 一、法律中关于清算组出具的债权债
      清算组出具债权债务的证明 一、法律中关于清算组出具的债权债务证明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一、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企业运营不善亏损且局势已经无法扭转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申请破产对企业利益做最后的保全,申请破产后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程序,而且破产清算涉及到方面非常广阔,所以我们需要对破产清算有一定的了解,那普通情况下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能够完成...


·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通常,经营不善不仅会导致公司负债累累,严重的甚至在债权到期的时候,出现公司无力偿还且自身总值也不足抵债的情况。这时候,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才能用法律手段慢慢还清所欠债务。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希望为贵公司带来帮助。 一、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有的企业就面临倒闭的风险,倒闭的公司少不了的就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是有条件的。严格的条件限制规范了企业破产行为,防止一些企业通过倒闭来逃避责任,但是具体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呢,可以到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进行破产...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一、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一、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资不抵债的情况,许多企业会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申请破产之后,企业会存在一定的债权与债务,其中就包括了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它们包含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