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比较合适?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最关注的就是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种,所以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是不确定的,双方在协商抚养费问题是也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从而争取在抚养费标范围内争取到较高的比例。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负担的数额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一、一般为不抚养孩子一方工资的20%-30%,医疗费,上学费用可每人各半,无固定收入按相同或类似行业的年收入的20%-30%,如对方条件较好,可适当增加;有条件的可给付到小孩18周岁。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个方面,对于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确定,经过双方协议离婚后,适当增加抚养费用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涉及的金额数目较大,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财产诉讼费用是多少?
      是出于感情不和等种种原因要离婚的话,如果对双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又不能协商解决,当事人往往会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分割财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是要收取诉讼费的,进行财产分割有的时候也要收取相应的费用。那么离婚财产诉讼费用是多少呢?为您解答。 一、离婚诉讼费用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


·诉讼离婚最长是多久,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常见的离婚方式有协议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债权的分配以及债务的承担问题,故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离婚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实施离婚的情形,婚姻关系的解除,经历的时间较长,你是否知道诉讼离婚最长是多久? 一、起诉离婚最...


·离婚家庭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婚家庭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离婚家庭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婚家庭财产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


·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实是比较多的,那究竟应该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离婚诉讼请求,不像大多数正常婚姻的诉讼请求一样,在正常婚姻的情况下,法院还会进行一下调解,并且如果原告方撤诉的话,法院也会准许的。无效婚姻可不是这样的,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通常会宣告婚姻无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宣告婚姻...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提及离婚这两个字,除了您想到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不下去了,再就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即婚后就属于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就是平分,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1、夫妻共同财产...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的,才有可能准予结婚登记。当然,现实中也大量存在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况。那到底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


·离婚协议轮流抚养权是否可行
      一,离婚协议轮流抚养权是否可行传统离婚案件中,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有权探视子女,但当前探视权的行使实际上经常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协商,往往希望用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孩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1)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一般也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


·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如果有需要而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除了要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外,还要看相应的时效性,要是国家赔偿有规定时效的话,错过了申请就麻烦了,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