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债券是很多公司用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由于公司债券比一般的债券的利率要高,因此很多人民都会选择购买公司债券。所以,发放债券能够最快的吸收到社会资金进行投资。不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损失,就对发放债券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
  
  人民会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选择购买公司债券,公司为了能够解决自己的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就会通过发放债券的方式解决。不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经济权益不受侵害,保证我国投资市场的稳定。就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进行了相应的规定,避免出现社会问题。
  
  
  
  


·刑诉法条款移送起诉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我即将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节节点,随着生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建设法治社会又是不可忽略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涉及到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今天我们就领各位读者看看刑诉法条款移送起诉是怎样的。 一、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本来受理案...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负责人,拥有核心权力,通常由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公司法人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往来,如果其自己有资金需求的话,也可以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发起借款。目前,不少银行是欢迎法人借款的。那么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吗?
      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吗?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书写借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


·别人欠钱不还也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也联系不到该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


·离婚前共同债务婚后如何处理
      离婚前共同债务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


·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
      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 一、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 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区别 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委托收款的适用范围是多少?
      委托收款的适用范围是多少?一、委托收款的适用范围 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水电费、邮电费、煤气费、公房租金等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无论是在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 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凭证有:已...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要怎么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要怎么偿还?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