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担。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补偿。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给付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行政责任:
  
  1、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下列人员,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1)使用童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
  
  (2)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3)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有关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4)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证明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者。
  
  2、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1)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不改正的;
  
  (3)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4)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要从重处罚,具体罚款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余各项的罚款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罚款一律上缴国库。
  
  3、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1)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2)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营业执照的。
  
  三、刑事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拐骗童工的;
  
  (2)虐待童工的;
  
  (3)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
  
  就法律中规定的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来看,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但其中刑事责任是在构成了犯罪之后才需要承担的。若未成年人是已满16周岁但尚未满18周岁的话,此时属于未成年工,法律是允许单位招用的。
  
  


·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
      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很多的人到企业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企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进行一种正式的一种用工的约定,劳动合同对双方的用工的期限和条件做了相应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是指什么?这个指的是实际的工资的标准,不应该被一些企业利用,填写最低的工资标准。今天我们...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甚至是第二个月月底才发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工资多久支付一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工资多久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


·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间有何规定?
      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间有何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 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


·工作岗位上突发性急病算不算工伤
      工作岗位上突发性急病算不算工伤?工作中突发疾病一般是不算工伤的,但是在工作中因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一、根据各地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就加班费计算的事务操作,总结如下几点:1、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规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包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对于奖金和津贴、补贴等福利,可以...


·请问十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
      当今社会,无论劳动者从事何种职业都有可能会在工作活动时受到来自外界的伤害,小到擦伤,重则死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保障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我们需要明确不同等级的工伤如何判断以及相应的赔偿费用具体为多少,那么其中十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就是我们非常关心的了。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最新临时工协议范本
      临时工是那些公司在特殊时刻或者为了一些特殊事宜所聘用的非正式员工,虽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公司也需要和这些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那么,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呢?网站我们将与您一同研究。 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 ? ...


·辞职如果劳动合同不到期怎么办?
      辞职如果劳动合同不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


·法律上存在正式非正式劳动合同吗?
      法律上存在正式非正式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途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没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指什么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指什么1、劳动合同法法相对于合同法属于特别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时优先使用特别法2、劳动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与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有多种多样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