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现代社会医疗纠纷已经成了一个很大的隐患,一方面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施救的人的不到最好的救治,医疗鉴定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在起诉前申请吗
  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而起诉后,则只能由受诉法院委托。起诉前进行鉴定的好处是,可以减小诉讼风险,避免盲目诉讼。但其巨大风险是提交鉴定的病历未经法庭质证,可能导致结论不公正。另外如果医院的过错十分明显,就没有必要在起诉前鉴定,直接交法庭委托鉴定,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时间。至于经两次医学会的鉴定后,能否再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就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各地规定不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未作出规定。笔者观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如果原、被告任何一方有足够证据表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或程序不当,法院应当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委托重新鉴定。
  二、医疗纠纷诉讼难点有哪些
  
  (一)鉴定中存在的问题
  1、专家库构成的地域性及专家们主要来自各有关医疗单位,使其在鉴定中始终难以超脱,现实中医疗事故难以“构成”,患者对鉴定结论不服或质疑的现象十分普遍。诉至法院的医疗纠纷,被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尚不足10%,而法院转而委托法医鉴定,最后判令医院赔偿的则达到60%左右。2、鉴定结论的质证问题难以解决。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庭审质证。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到底应由谁出庭参加质证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应由医学会或由鉴定组的专家存在争议。同时,由于专家组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鉴定结论的,在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专家组由谁出庭也存有争议。加之专家出庭费用没有制度上的保障。因此,审判实践中专家极少有愿意出庭参加质证的,医学会本身也大多不主张专家出庭参加质证。我院至今尚未有医学会的专家出庭接受质证的记录。在专家不出庭接受质证的情况下,对鉴定结论应如何取舍则是法官们必须面对的难题。
  (二)举证中存在的问题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根据《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委托医学会鉴定的方式有三种:(1)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进行;(2)卫生行政部门为处理医疗事故而委托医学会进行;(3)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交由医学会组织进行。实践中,医方举了诊疗过程中的全部材料,主张其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无医疗过错。2、举证责任分配及倒置的问题。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存在医疗过错承担。按目前的通常理解,在医疗事故纠纷中,患方只要举证证明其与医院存在医患关系及其受到医疗损害即可,剩下的就由医院来证明了。依照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医院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问题是,患者在诉讼请求中,如何正确确定赔偿数额?在没有做技术鉴定的情况下,这是很难把握的。在诉讼中,如果医患双方都不申请技术鉴定,法院虽然可以推定医院与患者受到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及存在医疗过错,但如何确定赔偿数额则又是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从操作的角度看,如果认定医院应该赔偿,则必须先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否则,法院将无从下判。关于什么情况下必须申请技术鉴定,由谁申请以及不申请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这是目前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因此,有人认为医疗纠纷诉讼的难点在鉴定。上述问题还需明确。
  (三)在具体确定赔偿中存在的问题
  对《条例》中“参照”的理解问题。《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规定:“条例施行后,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民事案件,在确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参照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这里两次提到了“参照”。应如何理解“参照”,目前审判实践中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条例》不是民事法律,用行政法规来调处民事纠纷,它又是一种比照,总的原则是比照《条例》处理,但是具体案件中不一定完全按照《条例》处理。因此,《通知》只是最高法院对如何适用《条例》的一个表态,是要求法官们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如何掌握一个度的问题,是比照,而不是绝对照搬。总的来说,医疗纠纷鉴定是为了让法官能更公正的做出评判的一个证据,无论是在起诉前起诉后都可以进行。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还是双方寻求沟通而不是争吵来解决问题,这才是最佳办法。关于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您明白了吗?
  
  
  


·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有多久?
      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有多久? 一、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有多久 1、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 2、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 3、诉讼前进行过书面协商或行政...


·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目前,看病难基本已经成为我国公民一个普遍的认知。最主要还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但是一些医疗资源是十分有限的。通常情况下国有医院的经营会比较好一点,民营医院在经营过程当中,其实遇到的困难还是比较多的。因此民营医院的自我改制也是迫在眉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医疗过错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在医院给病人的诊治过程中出现过错在所难免,医疗过错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最典型的就是医闹。相信很多有过这类经历的人或者希望了解相关知识的人应该对医疗过错赔偿怎么计算是很有兴趣的,那么医疗过错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揭晓医疗过错赔偿的构成。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
      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 一、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都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


·什么行为是骗医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医保骗保的行为有:1、允许或者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的。2、将应当由参保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怎么写?近年来,医疗事故是频频发生,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但是医疗事故是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事故等级也分为四级,事故双方都需要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呢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刑事责任的。 医疗损害责任补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医疗过错案件中的医疗过错如何判定?
      医疗过错案件中的医疗过错如何判定?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现为过失...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哪些诉讼材料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哪些诉讼材料 一、医疗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