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指的就是市政基础建设工程,也就是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兴修水利、机场以及高铁等等工程建设。市政工程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公民的公共需求,所以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我国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一起来看一下吧。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一、 合理编制施工项目质量计划
  
  在施工工程开始之前,建立质量计划小组,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之上,预测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而编制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明确施工的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的重点、控制的程序、控制的方法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当客观情况与质量计划出现了较大的差异,从而使质量计划有效性减低或到失效时,应按一定的程序对质量计划做出修改。
  
  二、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部必须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规定: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前准备工作做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要严格按照以下几项原则做出施工前的准备。
  
  1、施工技术资料、文件准备的质量控制。由技术负责人在计划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中,要对施工项目所在地的各项条件进行具体的调查,并将此作为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施工现场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等都绘制成工程控制网,作为施工之前进行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编制指导施工的全面性技术经济文件。
  
  2、图纸的设计与审核的质量控制。由技术负责人带领项目部管理人员熟悉有关的设计图纸,充分了解拟建工程的特点、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减少图纸的误差,消除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应全面细致地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施工用料采购的质量控制。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设计图、规范标准要求,提出采购计划,材料部严格对建筑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进行采购。材料部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供货渠道、供货方式、设备技术情况等信息。 4.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教育与培训。项目部经理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首先要对各工种人员进行质量的教育和培训,明确质量方针及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内容,增强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使员工满足所从事的质量工作的能力要求。
  
  三、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质量的最主要的阶段,进而要求项目部必须执行以下施工程序: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工程涉及所有的问题,如: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成本控制、应急问题处理,均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对上述问题提前做好相关的方案、措施,指导、教育、提高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督促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检查施工情况,纠正工作中不足之处,将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境界。
  
  1、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必要时要采用样板、示范操作形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各项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向参加施工班组,进行工种交底。明确各项工种配合、施工方法、进度等施工安排,明确质量、安全、节约
  
  措施,做到人人清楚质量标准,人人明确操作要领。 本项工作由项目经理检查是否做了,做的结果如何。
  
  2、测量工程控制(见前节)。
  
  3、施工材料的控制:材料部根据质量的要求,建立材料管理制度。项目部必须有详细的材料进场计划及验收记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质检员、材料员对进场的任何材料进行标识,采取防护措施;加强材料的验收,为材料进场把好关;确定材料的抽样和检验方法。
  
  项目经理抽查材料验收情况。
  
  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及时通知资料员,资料员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向供应商索要材质证明文件,做好材料试验、复试工作,代表批量要满足要求,不得有遗漏未做。试验合格的资料及时归档。
  
  技术负责人检查材料试验、资料存档情况。
  
  4、机械设备的控制:市政工程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是保证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项目经理合理划分各施工阶段,组织好机械设备的流动施工。
  
  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内容、施工步骤确定使用什么机械、机械的型号,机械行走速度等,对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机械操作者进行交底。
  
  操作者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紧固、上油、除锈及维修,保持机械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提高设备运转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延长机械寿命,降低消耗、提高机械施工的经济效益。
  
  施工中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对机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工序的控制:工序质量是施工质量的基础,更是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在施工过程中,为达到工序质量控制的明显效果,在工序管理方面就应当做到: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工序操作的巡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对重要部位跟踪检查等方法;对工程的检查应按照标准要求首先进行目测、实测,并做好原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并参加,对合格检验及时提交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员完善管理过程的各项检查纪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可追溯性。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负有主要责任,技术员、质检员负有相关责任。
  
  6、特殊过程的控制:特殊过程施工的前期,要由技术负责人编写特殊工程指导说明书,作为特殊工程施工的参照。项目部可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骨干力量对已有的工程进行现场考察。在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向具体操作人员、施工员、技术员,做好交底及记录,明确各项要求以及操作要领。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控制点的实现,也要建立相应的检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质量控制点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分析找出发生异常的主要原因,并写出对策,在明确操作要领和掌握新标准的基础上,再继续进行施工,同时更要加强自检、互检的频率。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公司相关部室配合完成。
  
  7、工程变更的控制:工程变更可能会导致项目工期、成本以及质量等方面的改变,因此,要加强对工程变更的严格控制。主要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控制:能够引起工程变更的因素和条件;各方面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对发生变更的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分析工程变更引起的风险(变更流程见《工程中间计量及决算审核管理流程》)。
  
  变更主要责任人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分项工程施工的质量由工程主管、现场技术员负责。
  
  8、成品的保护:在工程施工中,如一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还在施工,首先应该对已完成的部位,采取保护,避免造成损伤,甚至影响工程质量。为了加强成品保护,应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要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成品保护意识。其次要合理安排施工的顺序,采取更有效的保护措施。 工程主管、现场技术员是主要负责人。
  
  四、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整个工程完成后,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单位、业主进行验收。
  
  1、最终质量的检验。在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邀请建设、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从每个分部、每个分项地对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决不走马观花。同时还要对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对主要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进行抽检,检查要按照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
  
  项目经理是主要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是相关责任人,工程部、质量部协助。
  
  2、技术资料的整理。技术资料,是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项目施工过程的重要纪录。完善施工过程的项检查纪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也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了一定的作用。因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整理资料,要做到及时、确、齐全,能够满足竣工验收和备案的要求。
  
  技术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资料员是相关责任人,质量部协助。
  
  3、产品的防护。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杂物,应进行全面的清扫,表面应洁净,同时确定专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已完工程。 项目经理是主要责任人,工程主管、现场技术员是相关责任人。
  
  五、质量问题的整改
  
  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出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和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回复。
  
  项目经理是主要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是相关责任人,工程部、质量部协助。
  
  六、结论
  
  注重市政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就应重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项目质量计划阶段的质量控制,促使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得到充分保证。注重过程质量控制,转移质量管理的关注焦点,从事后的检查转到事前的策划和过程控制上来。建立以工程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奖惩、激励机制,来确保项目各项质量管理措施顺利的执行。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合理编制质量管理计划、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以及对于质量问题的整改等等。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在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奖惩机制的建设,这样有利于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
  
  
  
  


·劳务合同期没满辞职要扣工资吗?
      劳务合同期没满辞职要扣工资吗?如果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请求了劳动辞职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克扣了劳动者的工资是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该劳动者可以进行仲裁,但要是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那么公司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当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发生了意外情况那么就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样才能申请工伤保险,但是申请工伤保险的前提条件便是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关系的存在是认定工伤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工伤认定的时候就需要对相应的劳动关系进行确认,那么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时存...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资标准支...


·国庆节工资怎么算
      国庆节工资的计算:国庆节1-3日是国庆节法定假日,所以这三天的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国庆节4-7日属于周末换休,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加班工资应为平时岗位工资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0条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


·工地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地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工地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发生死亡事故之后计算赔偿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赔偿金按照统筹地区的标准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


·小微企业员工入股如何分配
      员工入股按股份所占比例分红。分红按照利润,不是将公司资产都分了。公司利润多少,然后按当初投资额的比例来分。员工持股制度虽与典型的股份制企业在持股人资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让等方面存在差别,但依然是以资产的个人占有为基础而拥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它不允许企业外人员占有其股份(...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以往建筑工程行业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因此行业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事情屡禁不止,相关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去处罚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施工方。所以国家为了解决这些现象制订了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规范这一行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制定的标准有哪些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如果被泄露是企业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企业往往会和这些知道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是许多员工对于保密协议并不了解,比如员工保密协议有钱拿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员工保密协议有钱拿吗《劳动合同法》第二...


·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一、加强进度管理体系的管理。 管理人员编制的进度计划要具体、合理,要对人员、天气、材料等影响施工过程的全面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对管理人员定期召开会议,使他们能够牢记各个施工阶段的施工计划与目标。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和建筑工程变更体系的管理,对所有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