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风险小、成本低、非法收益高,主要是以侵犯我们的个人信息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近年来发案率急剧上升,活动日益猖獗,受害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所以就有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以用来约束这些犯罪分子,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 目前,电信诈骗犯罪尚无独立的罪名,应归属于带有普通法条性质的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范畴。也就是说,要确定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只要明确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即可。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主要依据是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条规定,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而“数额较大”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2000元以上。由于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000元至4000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 “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因此,各地确定了“2000元至4000元”范围内不同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办理诈骗案件解释》第 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3000元至 l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较之前最低数额提高了1000元,而最高数额则提高的比例较多,即从4000元提高到1万元。这看似提高了诈骗犯罪或者直接说提高了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实则不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210元,2010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37147元,2010年的工资数额增长是1996年的近 5倍。假若参照工资数额增长的比例,那应将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最低标准确定为 1万元才妥当。实质上,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明升暗降”。而且,《办理诈骗案件解释》在第二条第一款明确,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可以从严惩处;同时在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第一款规定的上述情形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诈骗 “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在上一个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是从严惩处电信诈骗犯罪。  二、数额难以查证电信诈骗案件的认定  从公安机关查处电信诈骗犯罪的实践来看,该类犯罪通常以集团化、专业化的方式作案,层次分明、环环相扣、流水作业、单线联系,而且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事先更会精心设计骗局,作案过程中往往是“甲地联系,乙地开户,丙地取款”,根本不与被骗对象接触,一旦得手,便会在极短时间内迅速转移赃款。如此,不但容易使被害人上当受骗,也给案发后的案件侦破,特别是具体诈骗数额的查证和认定等方面制造了很多实际困难。  可见,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就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及时解决电信诈骗中遇到的证据难以认定问题。为此,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清的实际,根据刑法总则有关犯罪未遂的规定,《办理诈骗案件解释》第5条第2款专门明确,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同时,《办理诈骗案件解释》第五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发送诈骗信息50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 (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犯罪中,发送短信的条数和拨打电话的次数通常会在有关机器设备中留下电子记录,调取这些记录就可以获得证据、证实犯罪。在诈骗数额难以证实的情况下,采取这种特殊的定罪标准,可以有效破解此类犯罪侦查取证工作中所存在的实际困难,大大提高电信诈骗被定罪判刑的风险,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刑罚预防功能。由此可见司法解释作如此规定的重要价值在于:根据发送诈骗信息的数量或拨打诈骗电话的次数,也可以定罪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种量刑情节在适用具体的诈骗罪量刑幅度与最终确定的刑罚轻重上会有明显的重要差异。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法定刑共有三个量刑幅度,若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在诈骗罪的第二个量刑幅度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确定刑罚;若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诈骗罪的第三个量刑幅度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确定刑罚。电信诈骗就是巧妙的借助电信技术的信息传播功能,给我们发布虚假信息,利用我们的心理骗取我们的公私财物,而且手段越来越高明,许多公民都有财产受到侵害,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犯寻衅滋事罪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
      犯寻衅滋事罪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犯寻衅滋事罪造成轻伤二级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公诉案件缓刑机会大吗
      缓刑是指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程序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在法院宣告犯罪分子犯罪后,暂时不执行其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验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其判处的刑罚的制度。对于公诉案件是否可...


·认罪态度的概念特征是什么?
      我们常常在电视剧中听到,基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给予从宽处理的考虑之类的,我们所谓的认罪态度是指的什么?认罪态度的概念特征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认罪态度的概念特征是什么? 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恶意诉讼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可立案。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时间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允许,因为本身这样的一种类型的案件的话,它是属于我们国家机关公诉所进行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1、...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
      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换言之,如果是现实生活中开设麻将馆的行为,一般来说是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而这其中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处罚自然会重一些。那究竟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


·非法营业罪该如何处罚?
      一、非法营业罪怎么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


·被判缓刑是否不用坐牢2023
      被判缓刑是否不用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


·拘役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不能社区矫正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