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征地无可避免的会损害到被征地者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事宜,各地的征地流程是存在差异的,这是由于各地的民情不一样,施行的政策不一样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征地程序,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征地工作程序:
  
  土地征用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用地的征用上。征地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征地报批前工作,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工作,和征地批准后工作。
  
  一、征地报批前:
  
  1、征地单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协商征地补偿和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征地双方,面积,地类,数量,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方式,村民安置方案等。
  
  2、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决议要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3、签订协议后,村组织就协议在拟征地所在地进行公示。
  
  4、征地单位将有关资料组卷,上报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耕保征地科),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单位填写的建设用地申请表。
  
  (2)征地申请。
  
  (3)用地预审批复。
  
  (4)项目核准。
  
  (5)规划意见书。
  
  (6)钉桩成果通知单。
  
  (7)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8)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1:2000勘测定界图。
  
  (10)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11)土地情况调查表。
  
  (12)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3)是否占压矿床证明(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14)地质灾害认定表(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5、区国土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并在被征地的村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公示期间,听取被征地村民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履行民主程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2)公示期间,如果村民提出听证要求,应组织听证,并作好相关记录和结果。
  
  (3)有关村民意见及采纳结果,听证记录及听证结果随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征地批准机关。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及批准:区国土分局在收到用地单位齐全的申报材料后(见以上列14项),拟定的以下材料,组卷报区政府,在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告知用地单位领取有关材料,由用地单位报市国土资源局:
  
  1)拟占用土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2)1:1万(或1:2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3)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分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复印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免)。
  
  5)公示、听证情况。
  
  6)征地情况调查表。
  
  7)代区政府撰写的建设用地申请文件。
  
  区国土分局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如果涉及占用耕地,要落实补充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一起上报市局。耕地开垦费标准为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一般耕地30万元/公顷,基本农田37.5万元/公顷。
  
  二、征地批准:
  
  市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负责具体经办。市局审查完成后报市政府建设用地审查小组会和市政府申批。在此阶段会通知缴费,缴费项目主要有: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60元/平方米(自2007年1月1日后,按120元/平方米征收,由区县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不由用地单位承担)。
  
  2、防洪费:20元/用地平方米。
  
  3、超转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400元/征地亩。
  
  4、耕地占用税:40元/占用耕地平方米。
  
  5、新菜地建设基金:3万元/亩(近郊),1万元/亩(远郊)。办理完成,听通知领取《关于×区(县)×年度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的批复》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申批时间)。
  
  三、征地批准后工作
  
  区政府收到征地批复后,在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范围内进行征地公告,具体由区国土分局经办。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区国土分局在进行征地公告的同时,组织实施征地和安置事宜。
  
  四、办理征地结案
  
  在征地方案公告,以及用地单位在支付土地补偿及安置费用后,办理征地结案。提供的资料有: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交款凭证。
  
  3、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征用土地结案证明。
  
  4、市政府征地批复。
  
  5、征地结案申请表。
  
  6、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结案表。
  
  办理部门: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和耕保征地科。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完征地结案后办理。
  
  提供资料有:
  
  1、用地单位申请。
  
  2、市政府征地批复。
  
  3、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4、规划意见书附件、附图。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征地结案文件(包括征地结案表或征地结案证明)。
  
  7、1:2000地形图三份(标明用地位置)。
  
  8、工程进度计划。办理部门: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时限:15个工作日。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征地程序由四个部分组成,在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完成征地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在征地申请被批准后,开始征地事宜,征地过程中支出的各项费用必须记录在案,征地结束后需要商议安置事宜并制定征地报告。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一、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征收土地相关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如果未批准土地征收批文强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1、国家征收土地的,应该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征收土地时,没有提供征收土...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 一、双方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


·山西榆次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山西榆次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


·土地使用权买卖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买卖协议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使用权的归属至关重要,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合法的赠与呢?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起草?跟着好好学习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土地使用权赠与...


·农村旧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
      农村旧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 一、对农村旧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 农村危房改造和征地拆迁是不一样的,农村危房改造只是对危险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拆迁的行为,而征收拆迁只要在征收范围内的,无论什么房屋都要拆迁。 两者的区别: (一)、拆迁补助对象的不同 1、农村危房拆迁的补助对...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1、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系统工程,针对失土农民文化程度不高、除了务农无一技之长的实际,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征地人员...


·撂荒土地承包权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撂荒土地承包权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㈠处理原则⑴公正及时地审理每一件案件,对侵权事实清楚的及时受理,予以支持。要保护合法有效的合同,支持承包人依法经营土地,对违法破坏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要依法给予制止和制裁;对擅自毁约,终止合同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足额赔偿给相对人造成的损...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性...


·宅基地纠纷找哪些部门处理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些部门处理 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