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当双方或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时,只要彼此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可以通过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来进行抵消的。那么,你知道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以下是债权债务抵消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B,一位中国籍自然人,其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鉴于:A公司、C公司、B等于_______年共同发起设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
  
  鉴于:B系C公司职工,其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A公司签署了一份《资金占用协议》,依据该协议:A公司向B提供借款人民币 ______万元(下简称“借款”),B以借款购买股份公司______万股股份;B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向A公司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
  
  鉴于:A公司与C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公司以人民币_____万元受让C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中的______万股,A公司由此成为C公司的债务人;
  
  鉴于: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基于其他事由,B对C公司享有人民币_____万元的债权;
  
  鉴于:各方拟依法抵销相互之间的上述债务;
  
  故此,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债务抵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 债务抵销
  
  1、 各方同意,各方相互所负的下列债务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抵销:
  
  (1)A公司就受让______万股股份公司股份向C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万元;
  
  (2) C公司基于其他事由向B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万元;
  
  (3) B就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向A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_万元。
  
  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债务抵销完成后,A公司对C公司的债务、C公司对B的债务、以及B对A公司的债务均全部消灭。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1、 各方同意,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任何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2、各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系各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与本协议规定相抵触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股权登记,均不得取代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意思表示。
  
  3、各方分别向对方承诺和保证,其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各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2、 本协议第2.3条和第3.1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
  
  第四条 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具有最终的约束力。
  
  3、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C公司和B各执一份。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B公司(公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C公司(公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的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还要注意,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才行。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包含哪些
      离婚共同债务包含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


·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债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债务的发生依赖于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基本上所有的债务都是具有抗辩权的,因此,自然债务的抗辩权也是存在的,对于债务的抗辩,是赋予债务人的法律权利,债务人有权对其所需要偿还的债务发生异议和了解清楚。但是债务的抗辩权究竟是如何...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对外负有债务,法院往往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那你知道法院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请看我们下文讲解。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离婚后的债权怎么分割?
      婚姻法离婚后的债权怎么分割?离婚后的债权分割情况是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来进行处理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


·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一、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民法典》规定...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当做借钱证据吗
      借钱微信转账记录算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


·讨债技巧—兵马慎动,策略先行
      决胜千里之外,先须周密运筹帷幄之中。在请教专家、顾问,并请当事人如实反映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讨债途径、方法、策略。<BR>   讨债也要研究计划、步骤。一般要分准备、软磨、强攻、扫尾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彼此表面友好,暗中抓紧摸底,多方取证,收集今后催讨、诉讼可能用得上的...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最便捷的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其还钱,但是很多当事人在起诉时,往往不愿意聘请律师,但是自身又不知道该如何起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为您讲解欠款如何起诉,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欠款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通常情况下是属于个人债务,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首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