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在许多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者借助高超的科学技术对于许多与刑事案件诉讼相关的内容进行鉴定,以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判定案件性质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处理。许多民众还不太了解司法鉴定人这一群体具体的一些发展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对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以及职能是什么进行简单讲解。
  
  一、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行政诉讼证据类型行政诉讼证据保全行政诉讼证据责任行政诉讼证据质证
  
  鉴定人的地位包括科学技术地位和法律地位两个方面,从科学地位来说,是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从法律地位来说,接受鉴定委托后是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对于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有两种不同的学说。
  
  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人通常被定位为利用专门知识“帮助”法院进行识别活动的人,是审判官的科学辅助人,因此司法鉴定人的职责是弥补法官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其活动往往具有准司法活动的特征。
  
  在英美法国家中,法律把司法鉴定人规定为专家证人。鉴定结论为专家证言,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证言区别于普通证人的证言。司法鉴定人通常被定位在诉讼当事人的科技助手,鉴定人也往往由诉讼当事人,来聘请,为诉讼各方服务。
  
  在我国,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属于诉讼参与人,其法律地位与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相同。在立法理念上被定位为法官的科技助手。法律为了保证司法鉴定人所作鉴定结论的可靠性,以及更好地参与诉讼,帮助法官认定事实,其在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与承担一定的义务。
  
  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
  
  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爻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1989年7月11日)
  
  第二条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
  
  ③《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2000年8月14日司法部第63号令发布)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司法鉴定人职能是什么?
  
  在诉讼制度或证据制度中,鉴定人是指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派对于案件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做出科学合理判断的专家。
  
  在大陆法系和我国,专家是从属于法院的鉴定人,具有鉴定所需的学识和经验的专家有担任鉴定的义务。在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多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可以说是当事人的专家证人,但是,如今英美法系一些国家开始强调专家证人对法院拥有优先职责,即专家证人应独立于委托当事人,立足于客观事实,运用科学知识,为法院发现真实和公正裁判服务。
  
  鉴定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于案件事实中的专门问题,运用科学原理和合理经验,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地做出科学和合理的判断。许多国家非常重视鉴定人的职责和操守,比如德国《民事诉讼法》第410条中规定,鉴定人应在鉴定前或鉴定后宣誓;在誓词中,鉴定人应表示:在要求他作的鉴定中,他公正地并依自己的良心和良知进行鉴定或已经作了鉴定。此外,有些国家专家协会内部也制定了有关行为规则,比如英国的《专家守则》。
  
  鉴定人应当遵行:
  
  (1)科学原则,运用科学原理和合理经验做出鉴定结论;
  
  (2)独立原则,鉴定不受任何外来的非法和不合理的影响;
  
  (3)中立原则,鉴定人与鉴定的案件及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4)合法原则,经过合法方式确定的合格的鉴定人必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并做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鉴定结论;
  
  (5)诚实信用原则,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将鉴定事项转交给他人、合理使用鉴定费用、真实及时地进行鉴定、及时提交鉴定结论和返还有关资料、按时出庭接受询问等。
  
  关于专家证人的法律责任,各国存在较大分歧。为了专家证人讲真话和畅所欲言,英美法系国家多规定专家证人提供证言拥有豁免责任的特权,不受追诉。而大陆法系国家,将专家提供鉴定结论作为公法义务,然而对于鉴定人的法律责任多未做出明确规定。在我国,鉴定人责任包括伪证罪、拒绝出庭和宣誓的责任、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等。我们主张,鉴定人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辅之以取消其报酬及伪证罪。当然,民事赔偿责任应当采取重大过错为构成要件。
  
  由以上可知,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即等同于诉讼地位,在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证据以及最后的结论对诉讼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人在实现自己职能的同时也需要遵循基本的原则,其一切目的都是保证司法的公正,保护人民一切合法的权益。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一、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450-650元/㎡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乱石基、砖...


·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
      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是发放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组织内部再行进行一个具体的方案讨论,一般情况下都是开一个会议,然后在会议当中发放,具体的补偿款项可以分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的将所有的款项都发放完毕。为了保护被征地村民的利益,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怎么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怎么样的? 《征收补偿条例》 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自写遗嘱有地方涂改过行吗?
      自写遗嘱有地方涂改过行吗?1、自写遗嘱有地方涂改过是可以的,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对于自书遗嘱,在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前提下是允许立遗嘱人涂改和删减,不过建议应该涂...


·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宅基地,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以及继承的时候,我们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那么,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呢?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一、买自家土地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一、买自家土地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可以公平平等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类型大致可以被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类型的土地,不用类型的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但是不管征收何种类型的土地,在征地之前,都是需要将补偿方案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的。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国使用土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而且还要办理土地拥有的相关证件,比如说房产证,因为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公有制,私人不能占有的。但有时候,当我们自己不再需要使用这片土地时,放在那里又有一些浪费资源,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出去,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什么所有?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什么是自留山 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


·2023年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现如今,如果家里的老房子或者宅基地在政府的城市规划中被征用,就会得到一笔非常多的征地补偿金,这无疑是非常理想的主意,因此,很多人对于征地补偿的新政策非常在意。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如何呢,就由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资料。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各个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不同,由当地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