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随着社会对动植物的要求的增加,动植物的检验检疫也是越来越严格,为了就是确保安全,加强对动植物的检验检疫也是保护和加强了行业的监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检验检疫的失职行为,因此对于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标准就成了热点,构成失职罪的也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信,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一种严重违背职责义务的行为。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检疫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定了一系列的职责,如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应依照该法规定实施检疫;对输入、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检疫机关应签发检疫单证或检疫证书,经检疫不合格的,应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输入、输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需调离海关监管区检疫的,检疫机关应签发《检疫调离通知单》,等等。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不履行或不忠实履行所规定的这些职责,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期限检疫出证,或者出具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检疫单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符合本罪的客观特征。就方式而言,可分为3种情况:(1)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既包括对全部应当检疫的检疫物未进行检验,又包括只对其中部分应当检疫的检疫物进行检疫,对其他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进行检疫,如只检疫动植物本身,不检疫其装载工具、包装物等。(2)延误检疫出证。虽然对应当检疫的检疫品进行了检疫,但却未按规定的检疫时间出具检疫结果证明,即超过了检疫期限。超过了检疫期限,不论其所出具的检疫结果是否错误,如果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都可构成本罪。(3)错误出证,即对检疫物在检疫后出具了不符合检疫物实际情况的虚假的检疫结果证明,如将不合格检疫为合格,将合格检疫成不合格等。只要具有上述3种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方式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本罪属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引起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动植物疫情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声誉等等。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非常的明确和严格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如果构成了失职罪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意味着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因此我们要提醒您一定要尽职尽责,确保责任履行到位,不发生失职的问题。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
      诉讼过程中,若有证人的话,则就有可能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就作为证人的资格而言,我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那现实中,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


·强制侮辱罪是不是自诉案件
      犯侮辱罪是自诉案件,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可能转为公诉案件的,对于自诉案件,是需要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必要证据的。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且之后也是进行了无罪释放,此时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那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高利转贷罪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贷款的信息是随处可见的,比如说到处贴的广告,网上的虚假信息,还有手机上发给你的短信等等。有些人因为手上资金运作不周,所以跑去借高利贷,借高利贷如果涉嫌金额较大的会有法律责任的,那么关于高利转贷罪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在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分离、引进、培养、试验以及传染病菌苗、疫苗的生物制品研制开...


·贩毒判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毒品对人们的精神还有身体危害性都是十分强大的。这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人们不能够接触毒品,一旦接触就会上瘾。为此,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一些关于毒品类型的犯罪。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贩毒判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涉嫌贩毒能办取保候审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


·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


·强奸罪要赔偿受害人多少钱
      强奸罪要赔偿受害人多少钱强奸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赔偿物资损失一般是2000-5000元不等。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在医院住院期间所才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等费用,并向赔偿义务人要求赔偿其造成的精神损伤。二、强奸罪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3...


·个人行贿罪会判处缓刑吗?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并且在掌握确切的证据之后,才能审理、判决案件,对于已经实施了确切的犯罪行为的主体,在判决之后,若代理律师提出缓刑请求,经司法机关审核确定满足条件之后,会执行缓刑,那么,个人行贿罪会判处缓刑吗? 一、个人行贿罪会判处缓刑吗? 行贿...


·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刑事审判中,判决以后还有救济的途径,那就是申诉,《刑事诉讼》中对于申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