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比较多的,而这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您知道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上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在签订建设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毕竟每份建设合同的情况不同,那么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可能就远不止这点。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是指合同格式有严格规定的固定格式的合同,这种合同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不常见到。与之相对应的是非要式合同,我们所见到的大部分合同都是非要式合同。那么,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来给您分析解答。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在什么情况下的抵押合同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的抵押合同无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意思?在经济社会中,要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双方就可以订立合同。同时,实践中还存在着要约引诱的行为,它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要约引诱在民法典中是什么意思?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是与我们现实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一部法律。对于合同,很多人都并不陌生,在生活中很多责任和务的确定都需要根据民法典来进行。在民法典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它的三大抗辩权,那么民法典中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


·对于转租的合同有效吗?
      对于转租的合同有效吗?有效的;《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一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


·一、合同到期有代通知金可以领取吗?
      一、合同到期有代通知金可以领取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并不是用人单位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均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第四...


·一、租店面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租店面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