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而单位就需要支付薪酬,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关乎到自己的工资以及福利,特别是要以书面的形式来确认,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一定的规,那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两个极端:步步为营与合二为一
  在劳动关系认定进路的问题上,有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步步为营的观点,认为劳动关系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前置于工伤认定程序。而劳动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依法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工伤认定机构无权在工伤认定时一并认定劳动关系。这种观点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该两条规定均赋予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关系争议,而没有赋予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劳动关系的权力。《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五条大概也是持这一立场的。另一种观点是合二为一,认为工伤认定机构有权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即工伤认定程序与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可以合二为一。其理由是《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工作及其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该观点还以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即“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支持其主张。
  二、法定进路:劳动仲裁与行政认定
  前述两种观点均引用法律规定作为其依据,那么我们来看看其所引的法律规定是否支持其观点。先就步步为营的观点来看,《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两个法条的确只规定劳动关系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无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再来看看合二为一观点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是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和负责工伤保险工作的,据此还不足以证明劳动行政部门有认定劳动关系的职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而劳动关系认定又是工伤认定的必要前提,因而劳动行政部门有认定劳动关系的附随权力。因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可以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工资表、考勤簿等,对此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审查确认并据此认定劳动关系,这是符合工具推导之工具性的命令规则的:“如果某行为是应当的,则一切使该行为得以进行的必要行为也是应该的。”
  三、利弊权衡:公正为主与效率兼顾
  既然劳动关系认定的劳动仲裁进路与行政附带认定均于法有据,那么就必须进一步对该两进路进行利弊权衡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从劳动仲裁进路来看,由于其是通过开庭审理,当事人之间进行了两造对决;而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只是由行政人员调查核实,顶多加上由当事人补充举证;而且从理论上说,劳动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比行政人员要高。因此可以说,劳动仲裁程序更为严格,其对劳动关系争议的裁决,应该比工伤认定程序中的劳动关系认定更为公允。然而,后者具有比前者更为便捷、更有效率的优势,通过繁简分流将较为简单的劳动关系争议案件由其附带办理,倒是能够克服前者可能出现的正义迟来之弊端。可见,切不可将劳动关系认定的劳动仲裁程序与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对立起来,两者完全可以是互为弥补、相辅相成的。在这方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五条的规定就比较合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无争议或者虽有争议但通过调查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也比较明确的,可以在行政附带认定程序中直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而事实不清、法律不明的,则应该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认定劳动关系。
  四、程序选择:意思自治与权利限制
  虽然劳动仲裁程序与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对劳动关系认定的范围可以用简易和复杂加以界分,但是由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否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利益攸关的,因此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是不可忽视的,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应该说,劳动仲裁程序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般程序,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只是附带性的,而且由其认定的范围也已经作了限定。鉴此,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前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工伤认定程序进行过程中对非简单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的,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就应当向劳动仲裁程序让路。对于一方申请劳动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行政附带认定劳动关系的,同样应当以劳动仲裁优先为原则。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行政认定程序结束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程序中的劳动关系认定结论不服,可不可以反过来申请劳动仲裁?对此,有地方性政府规章曾规定此时只能以工伤认定的事实不清为由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种规定没有考虑到当事人的意愿,应该说是不合适的。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在行政附带认定程序中对当事人予以法律释明,明确告知其对于非简单劳动关系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认定劳动关系。告知后当事人放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的,不能在行政附带认定程序结束后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没有告知的,则应尊重其程序选择权,允许其申请劳动仲裁来认定劳动关系。一般劳动者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就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在有关部门的调查鉴定之后进行劳动关系仲裁,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和正式工被辞退时,最大的区是有没有经济补偿,试用期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正式工被辞退是有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一、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入职半个月辞职是有工资的。当月入职和当月离职的员工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


·什么样劳动合同不能签
      什么样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 一、劳动仲裁是什么 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中国, 劳动裁定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依照《劳动争议调停裁定法》规则,提起劳动裁定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装修过后,最重要的是验收,每一项验收都有固定的验收标准,我们的在装饰必须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才算是比较合格的如果装修不当或者是验收马虎,给居民以后的生活将会带来很多的不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让无数老百姓们头疼以至于不能解决...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修建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房屋在修建完毕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进行验收,继而会选定装修单位,然后按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拟定确切的合同,在双方签署合同之后,该合同会对双方发生约束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人(甲方...


·家属工伤死亡有什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但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此时家属工伤死亡的有什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的赔偿有丧葬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


·绿化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