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中主要法律问题
  
  1、建设单位未通知承包人进行保修,便直接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或虽进行了通知,但无证据证明。
  
  此类法律问题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题,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原因也主要在此。笔者搜索的发包人的诉请被驳回的19个案例中,因建设单位不履行通知义务而被驳回的有18个。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维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的质量保修书也有类似条款。
  
  质量保修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首先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到现场进行核查,确保保修时间和保修方案。发包人在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以此判决建设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2、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无法判定
  
  发、承包人因质量保修费用承担问题诉诸法院时,质量问题基本上都已保修完毕。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费用时,承包人往往提出维修项目超出保修范围,对维修工程量不予以认可,同时承包人也往往主张,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在于承包人。此种情况下,因工程已保修完毕,再行由鉴定机构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的问题的原因进行鉴定几乎不可能。发包人往往难以举证,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发包人最终不得不承担不利后果。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人解决方案
  
  1、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径行安排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是否概由建设单位承担?
  
  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审查维修项目、维修部位是否属于发包人保修范围,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否在于承包人,维修费用是否合理,不能仅仅因为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便径行驳回发包人的诉请。
  
  当然,法院在审查时,质量问题基本维修完毕,维修项目是否超出保修范围,维修工程量的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否在于承包人,往往都难以认定,鉴定机构也会因不具备现场条件难以做出鉴定。但笔者认为,该问题属于举证范畴问题,应由发包人举证,发包人举证不能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2、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无法判定时,是否概由建设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如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直接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对于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应由发包人举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发包人主张承包人承担保修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履行而未履行通知义务,由此导致承包人无法对现场核查情况,维修工程量和质量问题原因无法判定的原因在于发包人,举证责任当然在于发包人。
  
  (2)如发包人履行了通知义务,承包人前来核查情况,双方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存有争议的,应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
  
  (3)如发包人履行了通知义务,承包人未前来核查情况并拒绝保修的,发承包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举证责任。
  
  笔者认为,保修义务是承包人的法定和合同约定义务,在发包人履行了通知义务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虽履行义务但不符合约定,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保修后,承包人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及维修费用的合理性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由承包人承担不利后果。
  
  3、发包人的风险应对
  
  (1)合同应载明发、承包人双方的通讯地址,并约定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未通知对方,导致通知被退回,仍视为送达。一方按送达地址发出通知,另一方拒收的,也应视为送达。为便于双方函件的往来并提高工作效率,合同可以约定各自的电子邮箱作为送达地址,电子邮件作为送达方式。
  
  (2)合同应载明发包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包人不来现场进行核查情况,并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保修,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发包人在保修通知中列明的保修工程量,视为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在于承包人,维修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结算为准等。
  
  (3)合同应明确约定发、承包人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原因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机制。从发包人的角度,可做如下设计:承包人接到发包人履行保修通知义务经现场核查情况,认为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在于承包人,发、承包人可将争议交由监理单位判定。发、承包人对监理单位的判定有异议的,可由异议方在2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鉴定。承包人对维修工程量有异议的,可交由监理单位进行判定,发、承包人对监理单位的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异议方在2日内委托公证机构对现场进行保全,进而确定维修工程量。
  
  质量保修流程的制定质量保修流程对法律专业人士来讲,并不复杂,但对发包人非法律专业的客服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来讲,把质量保修工作做好,则绝非易事。为确保质量保修工作规范、有效,发包人有必要制定质量保修流程,并作为公司运营管理制度,以防范或有风险。
  
  原始资料和证据的搜集保存在质量保修工作开展中,会涉及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安排施工的第三人,甚至还会涉及到监理单位、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多方主体。资料也较多,相关资料主要有保修通知函、邮寄凭证、承包人收件证明、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向第三方的签证单、指令单、派工单等以及发包人与第三方的结算书、发包人向第三方的付款凭证、第三方开具的发票等。发包人应注重原始资料和证据的搜集保存,发、承包人一旦涉诉时,该等资料和证据将直接决定着案件的成败。
  
  究其原因,是由于双方对各自的责任都未明确。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建设方首先应通知的是施工方,如果施工方未到场维修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才可以通知第三方维修,而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施工方承担。同时,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还应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排查,确定属于哪一方的责任,再按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承担。只要所有的流程都按保候流程走,相信就不会产生这么多工程质量保候纠纷了。
  
  


·劳务协议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劳务协议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


·一、公司员工犯了重婚罪如何处罚?
      一、公司员工犯了重婚罪如何处罚?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


·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 一、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公司宿舍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区别对待。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属于工伤;否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出于节约成本或者转型的考虑,对既有员工进行裁减。但是裁员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对于劳资双方都有风险。对于劳动方失去了未来收入的来源,对于雇佣方也存在法律的风险。那么,一份好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第( )号 员工姓...


·工伤鉴定马上有结果吗?
      工伤鉴定马上有结果吗?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关于工伤鉴定的法律概念 ...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证明 同志,男(女),身份证号为: , 于 年 月 日订立(续订)以下第 项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 工伤待遇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工伤待遇一般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到伤所要给的赔偿费用,但如果因这个待遇而引起了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直接走法律的程序,并且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进行起诉。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员工
      一般员工在工作时间要是有其他的事情,那此时可以向单位请假,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批假。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员工无故旷工的情况,也就是说在没有给单位打招呼的情况下,就直接不来上班。作为单位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辞退该员工,那通常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员工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涉外劳务合同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 一、人员的派遣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 二、雇主的义务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雇主应...


·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在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中,通常都会用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这些轻质墙体是不承重的外墙护围。并且随着技术的发展,有更高的安全性能,以及更高的防水性能等。对于这些建筑幕墙工程都是由企业承包进行施工,其中工程的承包是有范围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