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二、建设工程无效的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最终否定了这种意见。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对哪种情形属“借用资质”予以明确,将此认定交给了法官。实务中一般有这么几个标准:第一,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第二,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工程承包中存在三种情况之一或同时存在的,可以认定为挂靠,签订的施工合同属无效合同。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条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4、违法分包;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二、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三、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四、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5、转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一条、《建筑法》第二十八条都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得转包工程,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同样的规定。需要注意,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承包人与总包方、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的标的大,而且涉及的方面很多,实践中很容易出现合同纠纷,如施工方的资质、农民工的工资结算等,建设工程的及时完成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所以,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我们建议登录平台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总会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也不例外。但在不同的诉讼中,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那么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


·工伤索赔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提前了解关于工伤索赔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你在索赔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工伤赔偿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鉴于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相信对于很多遭受了工伤的职工来讲是很重要的吧。要是没有这个赔偿标准,那么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索赔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建设工程质量怎么样,是需要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至于按什么评定往往体现在他的施工资料的内容中,而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许多人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也有许多即将入职或在职人员不清楚,因此给工作的推进带来很大不便,有时甚至有巨大的经济损失。下面就...


·2018深圳工伤认定多久时间
      2018深圳工伤认定多久时间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实施,该修正案第二十二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


·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当一个人找到一份工作后仍然存在很多闲暇的时间,又不想浪费只想工作,就会又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了双重的劳动关系,但是法律只会保障一个劳动合同,那么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如...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怎么解决 在现代进行工程建设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怎么解决 在现代进行工程建设的工程越来越多,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会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入合同之中,即使这样有时也会产生矛盾和纠纷。解决纠纷的办法其实有很多种,比如自行和解,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那么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处理方式具体有哪些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