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都离婚房产分割手续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当夫妻两个人的感情走到终点,无法调解和挽回的时候,离婚不失为一种对双方都有益的解决办法。但是,两个人在婚姻进行期间所创造的属于双方的共同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些财产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就是房产,那么成都离婚房产分割手续有哪些呢?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十分复杂的,要首先确定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结婚之前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也要考虑进去。这些详细的规定有助于保障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的合法权益,也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关于房产分配上的纠纷和争执,明确且有效。以上就是成都离婚房产分割手续,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向律师咨询。
  
  
  


·申请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如下(公积金贷款):(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


·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
      离婚案件中没有孩子的财产分割就不用考虑抚养小孩等因素,而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结婚后一起奋斗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会包括婚前双方自己的财产,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


·衢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规定?
      衢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规定? 一、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 (一)支付标准 1、住宅房屋: (1)搬迁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60㎡以内(含60㎡)的搬迁费每户20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60㎡的,超过部分建筑面积按10元/㎡计发。 (2)临时安置费。对自行解决周转...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 若是选择购买期房的话,则一定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其实也就是看有没有规定的五证。其中就包括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开发商来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究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有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的数额标准则没有做出统一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


·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多少钱
      一、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多少钱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今说的新婚姻法其实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具体说明了该如何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房产进行分割。那您知道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


·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总是要有很多的疑问。夫妻双方离婚房产需要过户的话,是怎么过户的呢?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呢?离婚的过程繁琐,使大多数人都有很多的疑问。我们对关于这些问题做了一些资料整理,您可以看看。 一、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没有按揭,只有抵押,一手房是存在按揭的。两者是有区别的 先说共同点:第一,两者的首付相同,利率也是相同的,具体还要看你个人的贷款记录及信用状况。 不同点,一手房按揭主要针对期房,也就是还没有建成的房子,这时候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做一手...


·公租房遭遇强拆,如何维权?
      公租房遭遇强拆,如何维权?1、当事人对其租住的直管公房被强制拆除的行为是否具有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应以是否属于诉争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为判断标准。庭审中,被告方一般会这样辩解,一是原告方作为承租人已经被公房管理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下发解除租赁关系的通知或搬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