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后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1、尽快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论。
  
  2、争取立功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主动退赃、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于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退还,则法院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判处罚金的形式来追回赃物。如《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中规定:“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犯罪分子不但照样无法吞下不义之财,并且也错失了宽大处理的机会。
  
  4、切忌畏罪潜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关于追诉时效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犯罪后如何争取从宽量刑
  
  为了争取从宽量刑,早日获得自由,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理清影响个罪量刑的方方面面。
  
  如果有条件,开庭之前,当事人一定要结合刑法的总则和分则的相关规定,梳理出影响量刑幅度的各种因素,明确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和不利的方面,进而明确自己到底可以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进而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幅度,弄明白自己可能的量刑范围。准确制定出庭预案,从而达到从容应对的效果。
  
  2、正确回答庭审发问。
  
  庭审发问,是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对于定罪量刑的方方面面,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可能都会提出很多问题,如何进行回答至关重要。
  
  司法实践中,有时证据与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合议庭为查清案情可能会发问;有时,对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侦查机关没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甚至根本就没有收集,合议庭也可能会发问;同时,有时证据已经十分充分,有的法官为了检验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也有可能会发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务必要引起重视。
  
  3、恰当发表质证意见。
  
  对于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应当紧扣证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与定罪量刑相关,是否合法有效,这三个方面发表意见。实践中,质证的重点在证据的真实性。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务必认真聆听公诉人出示的每一份证据,核实该证据是否客观真实,如发现哪一份证据不真实,存在虚假成分,且对于定罪量刑有关,在发表质证意见时就应当及时向合议庭讲清楚,并说明不客观真实的原因或理由。
  
  4、向合议庭提供从宽量刑的证据。
  
  司法实践中,有利于当事人定罪量刑的证据一般包括:投案证据、立功证据、一贯表现良好的证据、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据、退赃退赔证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证据、被害人谅解等方面的证据。
  
  这些证据,如果在当事人手中,应当及时向合议庭提交。如果不在当事人手中,仅仅知道线索,也应当向合议庭口头提出。
  
  5、恰当发表辩论意见。
  
  发表辩论意见时,应当仅仅围绕案件的实体、程序、证据、定罪量刑发言,做到言简意赅、层次分明、逻辑紧凑,尤其是对于案情复杂、当事人众多、庭审时间长的案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赋予了律师极大的权利,当事人被侦查机关传唤之日起,当事人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而且律师更熟悉刑事诉讼程序,知道怎样提交从宽量刑的证据,也清楚如何发表辩论意见。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不是犯罪,怎么判刑?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不是犯罪,怎么判刑?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攀升。很多人都很关心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何判刑的问题,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的相关问题,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根...


·刑事诉讼法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的权利收到法律的保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生一些经济利益上的纠纷,这需要依法来进行解决,当自己的合法物品受到他人的侵占的时候,就需要及时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保障自己的利益,那刑事诉讼法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侵占...


·投案自首可以减刑40吗?
      一、投案自首可以减刑40吗? 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由什么构成?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由什么构成?构成这三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


·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讲,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而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应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是构成了该罪,那之后才能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这时就要先对比一下具体的行为是否满足了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内容。那究竟哪些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属于...


·如何区分犯罪既遂犯罪未遂
      一、如何区分犯罪既遂犯罪未遂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无照经营按照200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


·刑法224条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


·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案底吗?刑事拘留监视居住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性措施,并不能认定当事人就是有罪的,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确定当事人是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单位受贿罪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单位受贿罪一般就是指各种国有企业的,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的事业单位等,这些单位在受贿的时候主要是通过在公司的账目当中作各种的手段,有些经济往来其实通过虚假的做账就能够体查出。因为单位受贿肯定是要对单位进行罚款的,所以有些人就比较关心单位受贿罪罚金标准是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