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合同”也开始走进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但近些年来合同诈骗事件层出不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们需要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界定。下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同诈骗行为中合同效力存在三种不同观点:观点一认为,合同有效;观点二认为,合同无效;观点三认为,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观点一:其合同有效。理由为: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的效力问题系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问题。合同诈骗罪是因自然人或单位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合同诈骗行为,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构成的标准及处罚的标准均由《刑法》来规范和调整。在刑事法律及法院的判决中,均无对合同无效的表述,意即《刑法》是对自然人或单位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评价,是对整个合同诈骗行为而非合同内容所作出的否定性评价。判定一个合同的效力问题,应从民事法律的角度去考虑,从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考察,即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观点二:其合同无效。理由为:虽然合同效力应由民事法律来规范,合同诈骗罪应由刑事法律来调整,但是如果刑事判决认定自然人或单位犯合同诈骗罪,民事判决却认定其中的合同有效,则会明显存在法律逻辑上的矛盾。刑事判决对自然人或单位利用合同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作出了否定性的评价,民事判决却肯定合同效力,难道自然人或单位因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可以被说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此时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依据的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连不当得利都算不上,最多是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又怎么因此而要负刑事责任呢?即便是以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看,在合同诈骗罪中,自然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因此,自然人或单位所表示出来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意思是不真实的,不符合有效合同三个要件中的第二个要件。据此,其合同应为无效。
  
  观点三:其合同系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理由为:合同诈骗罪中所涉及的合同的相对方受到对方的欺诈而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给付了对方财物。合同的相对方本身并无过错。此种情形应属民事“欺诈”,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这种情况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这样规定更能保护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合同相对方认为撤销合同对其更有利,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相反,如果合同相对方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则合同有效,合同相对方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中的“合同”效力涉及多方面的因素,这里也只是列举了一些情况。但是每一个案件都是不同的,它的主体与动机都不一致,为此我们应该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并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维护您的利益。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关于货物运输的方式当中,公路运输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双方为了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接问题,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作为依据的。在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时候存在一定的漏洞,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一份标准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如果有需...


·单位解除合同双方协议书怎么写?
      单位解除合同双方协议书怎么写?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双方协议书范本如下: 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一、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


·电子合同没有亲笔签字有效吗?
      有效。当事人没有在电子合同上亲笔签名,但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等同于亲自签字,合同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 一、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会自动作废,根据《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联机打印,并按规定完成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双方当...


·出版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出版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有:1、如实申报货物内容;  2、向承运人提交有关手续文件;  3、妥善包装;  4、托运危险品的告知义务。托运人如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货物,应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


·保险合同纠纷是民事诉讼法吗
      保险合同纠纷是民事诉讼法吗?保险合同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有的民事纠纷适用的程序法都是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


·合同到期怎样写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由于劳动者不想继续与该公司的合作,就需要写离职信,有关合同到期怎样写离职信也,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在这里我们就进行相应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同时希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合同到期怎样写离职需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仍不续签的,则不能取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 一、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上么 居间人的报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该写在居间合同上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1、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


·办理入职要签合同吗,签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各方据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在入职前若用人单位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则劳动者也会主动询问何时签订合同。那么,你是否知道办理入职要签合同吗? 一、办理入职要签合同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