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林木是受法律保护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都会被判处相关罪名,之所以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是因为林木的重要性,放任滥伐林木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国家方面才对这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客观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情节严重”,是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处罚
  
  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森林”是指具有一定面积的林木的总体,包括树林和竹林,具体可分为五类: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其他林木”是指其他的树木和竹子。
  
  2、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适用三档刑罚:
  
  (1)对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3、盗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本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为买林木的一方必须是明知这是滥砍滥伐的林木还买才能被判处有罪,而恰恰就是这一方面不好加以判别,当然动手的行为人被判刑是很明确的。竭诚为您服务。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多长?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多长? 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多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到醉驾的人,给其他人也起到警示作用。对于醉驾,司机不仅要面临罚款、拘役,还有可能面临终身禁驾的可能。那么,醉驾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一、醉驾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


·隐匿会计账簿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隐匿会计账簿罪量刑处罚是什么?《刑法》第162条第2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


·信用卡诈骗罪法院流程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持卡人是防不胜防。当遭遇到信用卡诈骗时,我们应该及早的报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那么您是否知道,信用卡诈骗罪法院流程是什么?信用卡诈骗起诉流程又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


·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成立法理 通过分析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已呼之欲出,那就是:首先,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其次,实际发生了法益危害结果。最后,危害结果与行为人的不作为之间具有必然或相当的因果关系。 就...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收受贿赂是犯法的。但是并不知道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单位受贿罪。判断是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也是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那在现实生活中,具体该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呢?换句话说,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1、客体要件 ...


·犯罪嫌疑人37批捕意味着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37批捕意味着什么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刑事诉讼法》相关规...


·遇到诈骗罪在哪里报案?
      当有人开始想不劳而获的时候,就会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为自己所用了。一般情况下,当公民发现自己被诈骗的时候,应当立即报案,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的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避免更多人受害。那么,诈骗罪在哪里报案才行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遇到诈骗罪在哪里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


·管制可以适用缓刑吗
      不适用。缓刑的适用对象是指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面是不包括管制的,因此管制是不能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


·遗弃罪多少年呢?其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遗弃罪的犯罪行为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有关遗弃的新闻三不五时的就会被报道,最常见的莫过于丢弃新生儿、拒绝赡养年迈父母。不论是哪一类型的遗弃,其行为本身就已经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理应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遗弃罪多少年,其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刑法...


·刑事处罚退休待遇是否会取消?
      刑事处罚退休待遇是否会取消?已退休人员因犯罪被处以刑事处罚的,退休待遇是否取消,分两种情况:1、非公职人员。按照《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