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需要60天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工伤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相关规定说明了工伤认定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受理,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期限就不能再去申请工伤认定,很多工伤受害者不能及时的认定而给自己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那工伤认定需要60天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需要60天吗?
  
  要按实际的处理办法,一般都是60天。
  
  二、工伤认定期限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关工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认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就会造成一定的员工受伤,在受伤之后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有时候因为公司的拖延造成超过期限造成一定的损失,生活中遇到时,要善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工程纠纷中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针对这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工程纠纷中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针对这样的纠纷案件,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也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那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是什么?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条文,我们一起来阅读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是多少?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在解雇员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一般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作为劳动者,单位向法院起诉的,积极应诉即可。 劳动纠纷起诉 二、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 除了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比如降低工资、调整工作岗位等)等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工资待遇为前提,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坚持不与用人单...


·工程合同有哪些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型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


·一、不签署劳动合同并且无顾辞退怎么处理?
      一、不签署劳动合同并且无顾辞退怎么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