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判刑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了许多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其实很少有人知道这个罪名,因此您都想要知道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判刑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犯罪。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是故意犯罪,即有明确的要使军人脱离所在部队,不履行服兵役义务的目的。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煽动”是指宣传、鼓动的行为。煽动的方法多种多样,如发表演说,进行广播或者邮寄宣传材料、散发标语传单等。这里应注意将煽动行为与军人家属、亲友因确有困难,写信让服役的军人早日转业回家等情况区别开来,后者不能按犯罪处理。
  
  3、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实施煽动行为、煽动多名军人或者军队的高级人员离开部队等情况。
  
  二、那么,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一般认为:
  
  (一)区分本罪与武器装备肇事罪的界限
  
  武器装备肇事罪主要是在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行为人主要是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人员;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则主要是在武器装备的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为人主要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人员而不是操作使用人员。如果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而不宜定为武器装备肇事罪。
  
  (二)使用武器装备实施其他犯罪的定罪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使用武器装备去实施其他犯罪的,如使用装备枪支杀人,动用舰艇、军用飞机走私等,如果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的,一般应将其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的行为作为实施其他犯罪的一个情节从重处罚。但是在使用武器装备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造成重要武器装备严重毁损,人员重伤死亡及其他严重责任事故,或者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等严重后果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三)区分本罪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界限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客观方面都有改变武器装备 (枪支)原有用途的行为,其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所侵害的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所侵害的是公共安全秩序。
  
  2、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行为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了以出租、出借的方式擅自改变枪支的编配用途,其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属于结果犯,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行为仅限于出租、出借枪支,且并不要求已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行为犯。
  
  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属于过失犯罪,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属于故意犯罪。
  
  在具体案件中,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可能出现犯罪竞合的现象,即军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以出租、出借的方式擅自改变枪支的编配用途。由于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相同,犯罪构成要件又互有交叉,鉴于行为人是军人,故可适用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规定,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
  
  (四)本罪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法规竞合
  
  本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和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规定可以包括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中某些行为的规定。当指挥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表现为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时,如果是平时,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如果是战时,以玩忽军事职守罪论处。因为战时犯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法定刑要重于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法定刑,如果仍适用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规定,将可能造成罚不当罪的结果。
  
  在这边我们首先想要告诉您,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一种严重的罪名,其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需要情节严重的,只有具备了以上条件才能够构成这个罪名。当然可能您对于某个细节还是不太清楚,可以在当地找律所咨询。
  
  


·吸毒第一次抓怎么处理 二次吸毒拘留多长时间?
      吸毒第一次抓怎么处理 二次吸毒拘留多长时间? 如果公民发现自己周围有邻居或者朋友有吸毒的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毒品对人身体的危害是很大的,而这也是我国严格管控的一类物品。如果有抓住吸毒的人,自然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理。那吸毒第一次抓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电商平台销售三无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三无产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公安机关抓获毒品贩卖组织的新闻,对毒品贩卖的罪行在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毒品不仅会消耗吸食者的大量财富,还会摧毁吸食者的意志,破坏受害者的身体,最终走向家破人亡的结果,因此国家对毒品是严令禁止的,那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贩...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处罚标准是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二...


·什么是网络诈骗罪,怎么处罚网络诈骗罪
      什么是网络诈骗罪,怎么处罚网络诈骗罪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如今的诈骗犯罪也呈现出了新的形式——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犯罪,我们称之为网络诈骗罪。而很多时候网络诈骗罪造成的损失是比较大的,对此我国也在不断的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那您知道究竟什么是网络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在实践中,有些人为了获得金钱,会以拘禁的方式绑架他人,然后向其家人索要财物。而对于这种行为,很多人不知道该认定为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到底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呢,而一般哪些行为能构成绑架罪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是为了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全体公民的利益安权,在实际的生活中,很少有人知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


·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65周岁犯罪嫌疑人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一样应当坐牢。只有达到75周岁以上老年人才应当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五款,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