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公司法是指的是规制公司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里是有公司法人的,法人将代表公司处理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其实都是不知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的情形
  1、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颁发实施后,养老保险除了在职死亡、出国定居、重复缴费等情况下,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选择退保。如果你符合退出个人账户条件的,可以自愿选择退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交部分的(如果你是个人缴纳社保的,自己缴纳的属于统筹部分是不能退的,只能退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虽然不能退,但是你可以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进行续保或者转移。2、我们都知道想要领取养老金的话是要累计缴纳满15年。但有些小伙伴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而本人又不愿一次性补足差额的时候,是可以拿回自己缴纳的社保的。其实您可以放心,你退休时没有缴纳满15年的社保,虽然国家不能按月给你发放养老金,但国家不会黑掉你已经缴纳的部分,有关部门会将你缴纳的个人部分一次性退还给你。3、军人退伍参军前如果已经参加社保并建立了个人账户了,那么在退伍时如果采取退休、给养方式安置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缴纳部分。4、丧失国籍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有些小伙伴如果选择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就自动失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们可以在离境时或者历经后以书面的形式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将一次性退还给你本人。
  二、公司法人不可以退社保的情形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企业职工的社保包括公司交的和个人交的,其中,公司缴纳的进入国家统筹账户,个人交的会进入个人账户,所以企业缴纳部分是不可以退的。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公司法中法人是可以退社保的,但是需要具备相关的条件,比如说出国定居的,在职死亡的。其次,我国法律也将不能够退社保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最后,我们还是要提醒您的是,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乙方) 质权人(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


·公司非法集资会抓多久人?
      现在大部分非法集资案件都是公司主导的,属于团伙作案。一般这类案件中,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宣传的,有做账的,还有普遍员工。非法集资活动被举报后,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那么公司非法集资会抓多久人?我们结合有关资料进行了简单分析,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文...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一、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首发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股权清晰是境内企业首发上市的必备条件。 实际上,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但...


·法人可以卖掉公司吗
      不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其无权卖掉公司。公司的转让、分立、合并等需要经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一、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责任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名誉权 一、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


·分公司能兼并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


·未退休企业年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未退休企业年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企业年金属于是在规定的年限里进行发放的,属于养老保险性质的,但是如果自己的企业存在特殊的规定,就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存在不少的阻力。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


·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
       一、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 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司能够有能力设立一个分公司的话,那么一来可以增加公司的营收,二来其实在经济市场上也扩大了自己公司的所占份额。由此可以看出,设立分公司的话还是代表着该公司的运营状况比较好的。所以我们在行为中要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