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不可抗力是客观情况,不在我们的控制内。法律有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责。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可抗力如何约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一般应规定有以下内容: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具体来说,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一般均予以承认;但对于构成不可抗力的社会事件的范围,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实践中,主要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哪些社会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民法典》仅规定要“及时”通知,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具体的期限。
3、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证明机构
4、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不一定导致当事人被全部免除责任;是否应当被全部免除,应依具体情况确定。在许多情况下,不可抗力的发生,只是暂时阻止合同的履行,而并不是导致合同完全、永远地不能履行,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确实不如采取维持合同效力并延期履行的方式更有利于维持合同的严肃性,并充分实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而免责具有如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
(2)在迟延履行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不得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二、不可抗力具备要件
1、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
(1)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
(2)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2、不可控制的客观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不可抗力因为具有不可控制和偶然性,社会和自然界会发生的事件。没有谁能完全的确定范围。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就需要我们对于不可抗力范围作出约定。具体合同撰写,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法律先履行抗辩权租赁合同中仙侣抗辩权的规定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比较多,一般都和合同有关,其中一种就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租赁合同意味着在合同中要履行先履抗辩权。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享有先履抗辩权,就需要满足基本的条件,确保依法履行,但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履行先履抗辩权呢,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
·集体合同有什么坏处
没有什么弊端,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的签定是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双方达成一致,并不影响你正常自动离职的权利以及程序。集体合同的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咋规定的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咋规定的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怀孕合同到期法律规定有什么?
女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是一定会考虑导致这个问题就是怀孕问题,尤其现在二胎政策的放宽,女员工如果遇到在怀孕期间刚好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怎么办,这是一项值得关注的问题。那么怀孕合同到期法律规定有什么?下面了解具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怀孕合同到期法律规定有什么?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
·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委托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关于委托合同有很多不同的情形,有许多需要进行委托合同制定和签订的朋友们在询问: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因为了解...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人们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相互之间赠送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有赠车的也有赠房的,可是赠送之后后悔了怎么办,此时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运输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违约之后,也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那么,运输合同的概念、特征有哪些呢?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
·停止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停止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2、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 一、居间人的义务
1、如实报告义务
合同法425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这是居间人的基本义务。
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很多的交易一般都会设定一定的担保,毕竟有担保物在那总能让交易当事人安心一些,所以说担保在交易中还是十分重要的。可在实践中,有时却会出现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