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而宁夏执行细则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免征基础之上,又增加四条免征条款。包括: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也就是说,宁夏版本的免征范围比国家政策进行了适当的延伸。
  
  事实上,全国各地都有类似文件出台,比如今年7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该消息在网上披露后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将其理解为陕西省即将开征房地产税,并视其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又一个重大信号。
  
  房产税来了?这个税种已经收了31年 个人住房免征随后陕西省财政厅向公众表示,陕西省此次印发的房产税实施细则,依据的是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该条例2008年的修改意见;只是根据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并非新增或制定新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二、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四、房产税的规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五、税收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房产税是根据房屋的余值或者是租金收入为依据,对房屋的所有人征收的一个税费。房产税是属于财产税中个别财产税,对象只能是房屋,并且征收的范围是城镇地区用于经营的房屋。
  
  
  
  
  


·父母所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今,有的父母会出钱为子女购买房产,甚至还有在打算结婚的时候出资购买新房的。那么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该如何分割父母所买的房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们知道,现在结婚,一般要求要有车有房。对于房子的提供,有的是双方父母共同出首付,...


·我国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
      我们指导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高,导致在离婚过程中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需要去解决,主要的问题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还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


·疫情期间能否延迟还房贷?
      疫情期间能否延迟还房贷?疫情期间能延迟还房贷,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


·一、在冠状病毒期间怎么收房租?
      一、在冠状病毒期间怎么收房租?在冠状病毒期间房租的征收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就合同应该严守的理念而言,在租赁合同订立后,承租人即负有给付租金的义务,原则上给付租金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负担。但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损失...


·想买房子没钱怎么办?
      想买房子没钱怎么办?如果父母可以帮助出一部分首付,自己可以通过向亲朋好友再借一部分凑够首付去贷款买房,现在很多人买房都有一个误区,就是非得等到钱攒够了再去买,殊不知,到时候房价也会水涨船高。说到贷款买房有很多的讲究,如果您的单位给您上了公积金,并且缴费满一年了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有哪些内容
      一线城市广州的房价居高不下,房子是现在热门的话题,很多人热衷于买房,但是在广州买房子也是有许多限制条件的。对于非广州籍的朋友来说,买房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在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为保持...


·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打官司,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卖人以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请求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


·房屋抵押反担保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房屋抵押反担保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房屋抵押反担保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


·随着房价的飞涨
      随着房价的飞涨,越来越少的人能够一次性全款购房了,尽管如此,您买房的热情依旧高涨,所以大部分都选择了首付加贷款的方式,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以尽快买上房,房屋贷款算债权债务其实这当然算了。 房屋贷款债权人是银行债务人则是购房者。 债权债务是一种司法关系,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有的夫妻购买房产之后,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夫妻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那对于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情况,要是日后夫妻真的离婚,那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