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结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在网络上,我们经常能看到关于黑心老板拖欠工资的新闻,特别是刚进入社会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您对于薪酬结算没有一个概念和了解,有时候被黑心老板欺负,都不知道该如何维权。让我们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和学习一下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结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两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公司、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受肯定的工种、职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规则;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取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限定和劳动合同的商定提供必要的劳动要求,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试用期往往成为了不正规用人单位肆意使用廉价劳动力的方法。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不支付社保的情况屡屡存在。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对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了明确的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代表不需要支付工资。因此,对于“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结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签好劳动合同,在发生问题时,要学会维权。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方方面面。本文从工程测量的角度,详细分析测量放线工作对保证和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作用,阐述了如何...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


·法定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加班工资是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明确的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费计算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明确的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作为计算基准。伙食补助,劳动保护补贴等不计算在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


·孕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是多少钱?
      孕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是多少钱? 一、孕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是多少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孕期员工被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书记员作为我国司法单位的基层员工对司法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检察院、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都离不开书记员。那书记员到底属不属于公务员呢,这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一知半解,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问题问你进行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武汉办理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同时,根据工伤认定需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材料;2、相关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哈尔滨工伤认定指南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因为各种原因,在工作过程中或许会出现工伤,一旦出现工伤可以依据工伤轻重获得一定保险金额和赔偿,这也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因此哈尔滨制定了相关规则,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以下哈尔滨工伤认定指南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


·一、关于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要缴税?
      一、关于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要缴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否有必要?
      在一些高危险的工作中,工人们总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生存在一个城市里,去养活一您子人。但是意外总是有一定概率去发生,这时候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工人们可以选择保险还有工伤认定去分担一些经济压力。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不是必要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


·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规定企业是不允许雇佣童工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在规定的年龄以下用工就是非法用工,法律也会追究责任的。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介绍下未成年用工的内容。 一、劳动法规定几岁算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