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寻衅滋事属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而只有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那么之后也才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现在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具体的量刑幅度不同。那么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1.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2)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3)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每增加六万元,增加六个月刑期;
  
  (4)每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造成一人轻伤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敲诈勒索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3.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累犯的除外);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免除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的除外):
  
  (1)归案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
  
  (2)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结合最高法的最新规定,浙江省在2017年的时候就在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面对寻衅滋事罪的具体量刑幅度作出了调整,距离上一次的量刑调整也已经有4年,因而这次进行的调整,可以说是符合了当下刑事案件审理的需要。至于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不会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制度。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对有影响力行贿罪是怎样规定的
      一、对有影响力行贿罪是怎样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


·新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既遂怎么判?根据新《刑法》的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


·被冤枉还被法院宣告有罪该怎么办
      被冤枉还被法院宣告有罪该怎么办第一,若是一审判决,法院宣告有罪,可采取上诉。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裁定书第二天起十日内,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若是二审判决,法院宣告有罪,可采取申诉再审。二审判决即...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
      毒品犯罪分子是刑法处罚的对象,是对社会的安全秩序产生危害的犯罪分子。对于毒品犯罪分子所要做的就是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以此来威慑不法分子。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人对毒品犯罪分子使其躲避公安部门的追查,为了遏制这一现象在刑法设有包庇犯罪分子罪,以下我们就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进...


·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进行
      一、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进行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


·犯罪中止绑架符合该情形吗
       一、犯罪中止绑架符合该情形吗 绑架罪存在着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我国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是量刑从重的情节。在完成绑架行为之前可以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


·治安拘留判决时间是多久?
      治安拘留判决时间是多少?治安拘留没有判决。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时,是不需要法院判决的,如果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


·量刑三年以下会判多久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是可以减刑的,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一、是刑法规定减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二、是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是按百分考核的,以一年为期限。每月一次,登记公布,分数兑换奖励和功,按奖励和功的多少以及你的服刑表现来呈报减刑。三、年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